信息系统对接项目邀请投标公告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工作部署,严格按照10月12日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会议省领导要求“围绕建设****政府,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了解群众、联系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新渠道作用,扩大网上服务事项、拓展网上服务方式、提高网上服务可办率,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不断创新政务服务”的会议精神,省教****教育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切实以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进一步深化改革,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教育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自行采购,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投标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
****教育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
二、招标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三、成交原则
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各服务供应商投标报价最低者成交。报****教育厅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信息系统对接项目的实施及质保一年的包干价格。
四、采购项目保修期限:
壹年。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500000 元
六、采购项目建设范围: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集成
完成省厅35项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集成工作,主要包括政务服务事项上线及后台业务审批流程集成。
政务服务事项上线主要包括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数据核查,并实现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在**省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上线并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申办等。
后台业务审批流程集成,针对35项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业务审批系统,通过事项审批流程定制、个性化表单改造等,支撑教育厅工作人员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
2)厅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系统对接
完成厅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的系统对接工作。针对30项拟定的对接任务,包括省厅自建业务系统及国家相关部委建设的业务信息系统对接,主要的对接方式包括: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进行单点登录、依托**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进行业务定制、依托**省数据交换共享体系实现业务申办数据、业务办理过程数据及业务审批结果数据的共享。
3)数据共享服务提供
对标6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共享学历学位信息,封装学历学位查询服务,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应用服务总线提供学历学位信息的查询、验证等数据共享服务。
七、技术参数要求
1)网上可办政务服务事项业务集成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网上办理 深 度 |
工作内容 |
时间要求 |
| 1 |
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 |
| 2 |
学生申诉处理(高教处)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 |
| 3 |
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受理服务 |
二级 |
完成国家系统“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 |
10月25日前完成 |
| 4 |
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服务 |
二级 |
完成国家系统“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的对接工作 |
|
| 5 |
****学校审批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6 |
中外**办学审批(含两个子项)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7 |
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以及国家授权、委托地方审查的国家课程教材审定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8 |
****小学生学籍查询服务 |
四级 |
****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9 |
****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含4个子项)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工作 |
| 10 |
****学校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含3个子项) |
四级/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11 |
大学生创业孵化服务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12 |
****学校学历认证服务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13 |
普通高校招生开具录取证明或录取名册复印件验真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14 |
****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 |
| 15 |
教育考试招生政策咨询服务 |
四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16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注册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17 |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证外语水**学科综合**统一考试报名 |
二级 |
完成“**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对接工作 |
|
| 18 |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服务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
|
| 19 |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服务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
|
| 20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21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服务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22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转考办理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23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办理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 |
|
| 24 |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 |
二级 |
完成国家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对接工作 |
|
| 25 |
开具高考成绩证明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招生考试信息港”的对接工作 |
|
| 26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相关事项咨询办理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系统”对接工作 |
10月25日前完成 |
| 27 |
教育援藏援疆相关工作咨询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
| 28 |
对自考合格课程跨省转移的确认 |
二级 |
完成已有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系统”的对接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29 |
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 |
二级 |
完成已有系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系统”的对接 |
|
| 30 |
学生申诉处理(职成处)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 |
| 31 |
学生申诉处理(研究生处) |
二级 |
无系统事项,需构建网上事项办理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 |
| 32 |
高校奖学金执行情况汇总审核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对接工作 |
10月25日前完成 |
| 33 |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相关服务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对接工作 |
|
| 34 |
学生资助政策咨询服务 |
四级 |
阳光服务平台对接 |
|
| 35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二级 |
完成自建系统“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接工作 |
2)厅业务系统与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业务集成
| 序号 |
事项名称/工作任务 |
办理系统 |
系统分类 |
时间要求 |
| 1 |
“新湘事成”微信小程序---咨询信息 |
**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
自建系统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2 |
义务教育寄宿生活补助 |
无系统 |
\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3 |
汉语教师志愿者申请受理服务 |
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4 |
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服务 |
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 |
||
| 5 |
权限内外国教育机构与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办学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
中外**办学信息管理系统(部级) |
||
| 6 |
****中学籍注册 |
****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7 |
****中学籍变更(休学、复学等) |
|||
| 8 |
“新湘事成”微信小程序---幼儿园入学、小学入学、初中入学、中考成绩查询 |
\ |
\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9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
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
国家系统 |
10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10 |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验证)服务 |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管理系统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11 |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 |
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 |
国家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12 |
****学校大中专毕业生来湘就业报到 |
****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办公信息系统 |
自建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13 |
****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
| 14 |
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户籍托管服务 |
|||
| 15 |
**英语等级考试(PETS)(一级、一级B、二级、三级、四级、五级)考试费征收 |
无系统 |
\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16 |
研究生考试报名费征收 |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17 |
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考试费征收(普通、成人) |
**省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
自建系统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18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 |
**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 |
自建系统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19 |
“新湘事成”微信小程序---高考成绩查询接口 |
招生考试信息港 |
自建系统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20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21 |
**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核发 |
**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
国家系统 |
已对接 |
| 22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 |
无系统 |
\ |
10月31日前完成对接 |
| 23 |
高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银行生源地贷款系统\ |
国家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24 |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
**学生资助系统高中系统 |
国家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25 |
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
自建系统 |
10月25日前完成对接 |
| 26 |
高校本专科生励志奖学金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 27 |
本专科生助学金申请、发放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 28 |
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 29 |
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发放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
| 30 |
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服务 |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系统 |
自建系统 |
11月30日前完成对接 |
3)数据共享服务提供
| 序号 |
堵点问题 |
解决标准 |
时间要求 |
| 1 |
中小学省内转学,需要提供纸质学籍证明 |
充分共享学历学位信息,在各级政务事项中避免群众提交学历学位材料,提升群众意度。 |
11月30日前完成 |
| 2 |
中小学生跨省转学,需要回原籍地开具纸质学籍证明 |
通过共享学籍信息,在各级政务事项中避免群众提供纸质学籍证明,提升群众满意度。 |
11月30日前完成 |
| 3 |
在外地上学时丢失身证,****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
||
| 4 |
补办学历、学位证书,时间长、流程繁琐。 |
补办过程中,凡可通过信息共享代替群众跑腿的环节,及时通过共享学历学位信息等方式进行解决。 |
|
| 5 |
在校大学生申请贫困助学资格,****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
充分共享学历学位信息,在各级政务事项中避免群众提交就读证明等材料,提升群众满意度。 |
|
| 6 |
在校大学生申请贫困助学资格,****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
充分共享学历学位信息,在各级政务事项中避免群众提交就读证明等材料,提升群众满意度。 |
11月30日前完成 |
4)驻场服务要求
1、投标单位负责委派5-7名省政府一体化平台对接系统开发工程师提供驻场服务。
2、委派一名项目经理统筹协调本次项目。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合伙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合伙执行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五证合一”新证只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内容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内容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证、统计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九、供应商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及附件3;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3、提交满足该项目的实施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案例、公司资质、项目团队成员资质等)
4、提交针对该采购需求的技术方案(包括技术方案、实施方案及培训方案等)
十、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请按本邀请公告第九条规定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标书代写
2、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10:00(**时间),地点为****。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3、****小组将从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项目中标的供应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肖玮
电 话:0731—****8306
传 真:0731—****7658
地 址:**省**市**区**西路77号
邮 编:410004
****
2018年10月15日
| 附件 1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
|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号: |
| 注册地址: |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
| 经营期限: |
|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
|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 特此证明。 |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 日期: 年 月 日 |
| 附件 2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
|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标书代写 |
| 委托期限:。 |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
|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