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招标投标领域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发改法规〔2026〕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部署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立足招标投标市场发展痛点,明确了人工智能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重点场景和保障措施,是推动人工智能与招标投标深度融合、引领市场科学规范健康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关乎营商环境优化、**配置效率提升的国家战略支点,标志着招标投标从“经验主导”向“数据主导”的范式革命。
长期以来,招标投标领域在优化**配置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难以根除的顽疾。这些问题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信息的不对称、裁量的主观性以及监管的局限性。《实施意见》通过引入人工智能,针对这些核心痛点开出了精准药方。
一是围标、串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频发,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当前,不法分子的“控标术”不断升级,从早年的现金行贿、门口拦截专家,演变为通过微信群勾兑、使用暗语串标,甚至利用黑客入侵系统精准锁定评标专家,手段隐蔽且难以察觉。此类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导致国有资金浪费、项目质量隐患等一系列问题,而传统监管方式依赖人工核查,效率低下且难以穿透式发现问题线索。针对这一痛点,《实施意见》将“人工智能+监管”作为重点场景,构建了全方位的围标、串标识别与协同监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主体+行为”全覆盖的综合预警体系,通过多维数据碰撞和主体画像,穿透式发现企业特征信息雷同、主体关系异常、投标行为趋同、中标概率异常等隐蔽性问题;对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清单等进行深度扫描,借助技术方案语义相似性分析、商务标关键报价特征比对等技术,挖掘疑似围串标问题线索,为执纪执法提供精准支撑。在协同监管方面,打造贯通标前、标中、标后的分析预警模型,自动识别转包违法分包、低中高结等问题,加强招标投标“行刑纪”贯通衔接,实现问题线索预警转办、协同查处、结果反馈的智能化闭环管理,大幅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意见》要求2026年底围标、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在部分省市实现全覆盖,2027年底在**推广应用,逐步从源头遏制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评标环节不规范,专家履职质量参差不齐。评标是招标投标的核心环节,但当前部分评标专家存在专业能力不足、自由裁量权过大、履职不规范等问题,有的专家打分畸高畸低、敷衍塞责,有的私下接触投标人、收受好处,甚至出现评审成员名单照搬网络文档、专家评标沦为走过场的极端情况。传统评标方式依赖专家个人经验,不仅效率低下,还容易受到主观因素影响,难以保障评标公正与质量。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聚焦“人工智能+开标和评标”,通过技术赋能规范评标流程、提升评标质量。
《实施意见》提出,综合解析项目特点和评标要点,根据评标专家的专业分类、地域分布、回避规则等条件,结合远程异地评标要求,自动生成与项目相适应的专家抽取方案,提高专家与项目的匹配度,打破本地评标专家“小圈子”,推动优质专家**共享。在智能辅助评标环节,打造类人化的评审推理能力,建立不同专业的综合评审指标体系,全面提取招标投标文件要素,深度解析招标文件内容和投标文件响应度,辅助专家开展评审并生成参考结果,既减轻专家工作量,又规范专家自由裁量权。在评标报告核验环节,构建评标报告智能审核能力,自动预警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分值计算错误、专家打分偏离度过大等问题,提示专家复核修改,确保评标报告合规准确。
三是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存在违法违规、排斥限制竞争等问题。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基础,但其编制专业性强、要求高,当前部分招标单位因专业能力不足,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有的甚至设置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排斥潜在投标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此外,部分招标单位存在虚假招标、规避招标等行为,进一步扰乱了市场秩序。针对这一问题,《实施意见》以“人工智能+招标”为抓手,从源头规范招标文件编制,防范违法违规行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招标策划环节,辅助招标人对行业趋势、市场供需等进行综合研判,生成客观量化的招标需求和技术、商务条件,提高招标的科学合理性。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智能匹配招标文件范本,推荐适合的资格条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辅助招标人自动生成招标文件,提升编制质量。核心举措是推行招标文件检测制度,结合政策法规要求,对招标文件开展合规性、合理性、错敏词等多维度检测,自动识别各类违法违规和排斥限制竞争等问题,提示判断依据和修改建议,辅助招标人智慧纠偏,并鼓励实行招标文件“先体检、再发布”,从源头杜绝违法违规条款。《实施意见》结合“人工智能+信用管理”,打造智慧信用评价模型,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的合规情况进行信用记录,倒逼招标人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招标行为。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人工智能在招标投标领域的推广应用指明了方向,但政策落地见效仍需多方协同、精准发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场景牵引、安全可控的原则,从不同主体、不同角度推动政策落地,确保人工智能真正成为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发展的催化剂。
政府监管部门要发挥引导与保障作用。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细化人工智能应用的技术标准、数据规范和安全要求,推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与招标投标交易编码关联应用,实现交易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数字证书**互认,为人工智能应用扫清政策障碍;强化监管执法,依托人工智能监管平台,加大对围串标、评标不公、招标文件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开处罚结果,形成震慑效应,同时加强对人工智能应用的动态监管,防范技术滥用与数据安全风险;加大政策宣传与培训力度,提升各方主体对《实施意见》的认知度和应用能力。
招标投标平台运营方要强化技术支撑。招标投标平台是人工智能应用的核心载体,要加快技术升级改造,部署《实施意见》要求的招标文件检测、智能辅助评标、围串标识别等重点场景应用,打造无人值守的智慧交易环境;整合交易数据**,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与使用,构建智能化档案管理体系,挖掘交易数据在政策评估、风险预警等方面的价值,推动跨区域平台协同联动,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集团的试点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范围,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
市场主体要主动践行应用责任。招标人要积极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编制、检测招标文件,规范招标流程,落实主体责任;投标人要利用投标合规自查功能,防范低价竞标、虚假投标等风险,依法诚信投标;评标专家要适应智能辅助评标模式,提升专业能力,规范履职行为,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代理机构要主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抵制围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行为,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技术服务商要强化创新与保障。聚焦招标投标领域核心需求,研发适配性强、安全可靠的人工智能产品,优化算法模型,提升技术应用的精准度与效率,重点突破围串标识别、智能评标等关键技术;严格落实数据安全责任,加强数据加密、隐私保护,防范数据泄露与滥用,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安全保障,推动技术与行业需求深度融合。
《实施意见》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我国招标投标领域进入“人工智能+”的全新发展阶段。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地、技术的持续升级、各方的协同发力,人工智能必将深度融入招标投标全流程,清除市场壁垒、防范廉政风险、优化**配置,推动招标投标市场高质量发展,为**统一大市场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让招标投标制度真正发挥竞争择优的核心作用,守护好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
注:以上观点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与作者供职机构无关。
郭敬锋写于2026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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