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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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竞争性磋商公告
潜在供应商须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p.****.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时间)前到****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提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8.00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本工程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项目**及改造,电压等级:35kV。回路数:单回路。 线路起讫点:起自 110kV 金垌站 35kV 佳鑫出线间隔,讫于现有 35kV 佳鑫 线 09#塔。 线路长度:线路路径全长 2.447km,按单回路角钢塔建设。导线型号: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2 根 JLB20A-50 铝包钢绞线地线。 杆塔总数:共 9 基,其中单回路耐张角钢塔 3 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 6 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项目工期:12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备
承装(修、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 2 月 14 日至2026年 3月 5日下午18时00分止。
2.地点:**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p.****.com)。
3.方式:网上获取,由潜在投标人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pygcg.****.com/index)完成账号注册后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登录入口→供应商登录”模块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未在平台上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未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前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首页进行注册。
4.缴费方式:①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供应商请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我的项目-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在“文件服务费支付状态”列表中点击“去支付”,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通过“电子钱包”线上支付,如果钱包账户中无可用余额,需要充值对应余额方可支付。
②钱包充值方式:点击“如何充值”,根据提示信息进行充值操作。注意:需要使用供应商****银行卡进行充值。
③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请参考招标文件工本费缴纳方式。
④供应商操作手册超链接:https://www.****.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注意事项:此网址为超链接,请注意复制方式,点击“复制超链接”)(超链接打开方式:按住键盘中的Ctrl键,鼠标单击网址以跟踪连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使用咨询电话:0771-****051、0771-****031、0771-****803(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咨询)。
5.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250元,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缴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五、 开标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无
2.公告查询地址:(www.)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p.****.com)。
3.供应商资格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桂****集团****监察室
电 话: 0775-****705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
项目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88****0862
****
2026年 2 月 14 日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项号 |
条款号 |
内 容 规 定 |
| 1 |
1.1 |
工程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 项目编号:****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项目**及改造,电压等级:35kV。回路数:单回路。 线路起讫点:起自 110kV 金垌站 35kV 佳鑫出线间隔,讫于现有 35kV 佳鑫 线 09#塔。 线路长度:线路路径全长 2.447km,按单回路角钢塔建设。导线型号: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2 根 JLB20A-50 铝包钢绞线地线。 杆塔总数:共 9 基,其中单回路耐张角钢塔 3 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 6 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壹佰伍拾陆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整(****138.00元)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3月16日 要求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磋商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2 |
2.1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 3 |
3.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四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 4 |
12.1 |
磋商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 |
| 5 |
13 |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
| 6 |
14.1 |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2.每份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
| 7 |
14.5 |
1.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外层包装袋及所有封贴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标书代写 (5)年 月 日。 |
| 8 |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标书代写 |
|
| 9 |
截标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标书代写 磋商时间:2026年 3月 6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10 |
20.2 |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 11 |
22 |
成交结果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www.****.cn)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p.****.com)。公示评标结果。 |
| 12 |
27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
| 13 |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实际支付视工程进度和申请进度而定),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
|
| 14 |
磋商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招标代理取费标准参照《****物价局文件桂价费[2011]55号》文执行,方式为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费用为: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元整(13700.00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千城支行 银行账号:660********50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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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其他说明: 本文件中描述磋商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磋商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磋商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
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及下述1.2款所述。
1.2上述工程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3施工环境:①施工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负责;②承包人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交通及公用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方协助办理。
1.4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本工程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2资金到位及落实情况:已落实。
3.供应商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1 有资格获得本合同的供应商,应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列的资格条件。
3.2如接受联合体磋商,除应符合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现场考察
供应商可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供应商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6.1 本合同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8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14条所述的补遗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审标准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格式)
6.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如果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不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报等,下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自行登录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相关网站查询,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三、磋商报价说明
9.磋商价格
9.1 报价计价说明
9.1.1本项目磋商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为二次报价,如二次报价总价有变动,请在二次报价函中列明变动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工程造价依据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9.1.2供应商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供应商的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9.1.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报价中所报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
9.1.4本项目的工程按以下方式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主要材料价格变化不可以调整,明确政策性变化可以调整,设计变更可以调整,调整办法见10.1.5项。国家政策性变化按规定进行调整。
9.1.5 ①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并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②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方法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后执行。d、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工程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等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调整。③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按下述进行调整: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c. 合同中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d.由以上原因引起的措施项目费和其它费等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④对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发生变化,并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9.1.6承包人的临时占地租用费、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及所有临时性占地的地面附着物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造成承包人临时占地的租用费增加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磋商价中自行考虑。
9.1.7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申请将不被批准。
9.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9.3磋商货币
本工程的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往来的与磋商有关的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2)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磋商资料[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的复印件、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4)供应商提供《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6)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7)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8)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9)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材料(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11)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如有请提供);标书代写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企业信誉奖项等材料。
11.1.2技术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3)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分包计划表(如有请提供);
11.2供应商必须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序另行编制响应文件,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磋商有效期
12.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60天内有效。标书代写
12.2 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经采购人核准,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意**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13.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供磋商保证金。
1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份数和装订
14.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14.2每份文件需清楚的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3 本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可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参照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字和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4.3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部分必须签字,无签字的视为磋商无效。
14.4 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供应商的责任。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5装订: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文件袋(盒、箱)中并加以密封,外层包装袋及所有封贴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供应商名称;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标书代写
(5)年 月 日。
14.6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装订并加写标志,采购人将不承担磋商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磋商供应商。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1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前送至****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开标室,凡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标书代写
15.2如有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标书代写
15.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开启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标书代写
16.响应文件的补充及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递交,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六、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
17.磋商小组组建:
17.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含3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17.2评审程序
17.2.1 采购代理机构结束开标后,磋商小组接收所有的响应文件开始评审。标书代写
17.3. 磋商小组评审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对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供应商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7.4 评标内容的保密
17.4 .1截标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标书代写
17.4.2 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磋商资格。
18. 澄清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错误的修正
19.1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9.2 如果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汉语文字表示的数额(人民币大写)不一致时,以汉语文字数额(人民币大写)为准。
19.3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磋商书中的磋商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磋商报价则其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
20. 磋商
在磋商****小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歧视性或排他性内容。
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20.1最后报价
20.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0.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1.3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20.1.4根据财库【2015】124 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政府****政府和社会资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1.6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20.1.7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20.1.8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的总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总报价或者明显低于采购预算价,有理由怀疑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该供应商报价以低于成本价,其响应文件无效。
20.2评审与比较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小组现场协商解决。最终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20.2.1磋商原则
(1)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2)供应商员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磋商有关的内容;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磋商的正常进行;
(4)供应商员不得私下与磋商单位接触。
20.3特别说明:
20.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评审过程中,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当报价相同时,则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无效: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单一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核心产品的名称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
20.3.2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竞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公司正式员工)。
20.3.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3.4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0.3.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0.3.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20.3.7关联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20.3.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3.9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3.10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3.11 除本须知20.1.3、20.1.4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0.3.12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及结果公告
21. 评审报告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2. 成交结果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23.1 成交结果公示的同时向成交人发成交通知书。在该通知书(以下合同条件中称“成交通知书”)中给出采购人对成交的供应商按本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工程的成交标价(以下合同条件中称为“合同价格”),以及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23.2 成交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签订
24. 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6. 采购合同公告: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7. 履约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28.成交服务费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
29.解释权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0.联系地址与其他
所有与本采购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郁**堤路郁江小区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77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镇新岗村9队都市118****停车场二楼
项目联系人:邓工
联系方式:188****0862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
建设地点:**市
工程预算控制价为:壹佰伍拾陆万捌仟壹佰叁拾捌元整(****138.00元)。
采购需求: 本工程佳****公司35kV线路接入工程(00#-09#塔)项目**及改造,电压等级:35kV。回路数:单回路。 线路起讫点:起自 110kV 金垌站 35kV 佳鑫出线间隔,讫于现有 35kV 佳鑫 线 09#塔。 线路长度:线路路径全长 2.447km,按单回路角钢塔建设。导线型号:JL/LB20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 地线型号:2 根 JLB20A-50 铝包钢绞线地线。 杆塔总数:共 9 基,其中单回路耐张角钢塔 3 基,单回路直线角钢塔 6 基。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实际支付视工程进度和申请进度而定),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8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 6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二、工程量清单报价相关依据
1.工程量清单按审定的设计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相关管理规定、标准,招标方界定的招标范围及《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DL/T5745-2021)、《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 输电工程》(DL/T5205-2021)有关规定编制。
2.清单项目特征仅对主要工作内容进行描述,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项目特征描述的工作内容外还应包含规范中该条清单包括的其他工作内容。
3.工程量根据设计有关图纸、材料清册进行计算。
4.****能源局发布《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进行项目划分和编制。
5.****能源局发布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四册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五册电缆输电线路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七册 通信工程、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第六册 调试工程。
6.****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8年版)。 7.税金税率执行中国****公司办公厅文件《关于执行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办财务〔2019〕2号),税率为9%。
8.根据**壮****财政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缴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9号),**现行缴费费率如下: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6%,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为0.5%,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8%,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88%,生育保险费费率为0.5%。住房公积金执行《关于调整**电网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电网定额〔2019〕3 号),缴费费率为12%。
9.定额人工、材料、机械调整:执行电****管理总站文件定额〔2026〕5号《关于发布2018版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2025年下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的通知》。
10.装置性材料、设备预算价格:执行《****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南方电网定额〔2025〕12号)、电网定额〔2025〕6号《****公司2025年上半年乙供设备材料信息价》和市场询价。 基础钢筋、砂、石、水泥等地材价格:执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10期计列。
11.根据**壮****财政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缴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9号),**现行缴费费率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为16%。 (2)失业保险费缴费费率为0.5%。(3)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为8%。(4)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88%。(5)生育保险费费率为0.5%。13.住房公积金:执行《关于调整**电网工程规费费率的通知》(电网定额〔2019〕3 号),缴费费率为12%。
****
(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市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
5.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3)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开户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4. 农民工工资占签约合同价比例:约占工程总造价的15%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
(6)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7)图纸 ;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市 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 双方有签署权限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总经理以上管理者(或双方工地代表人)书面确认的与本工程施工有关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 称: 以监理合同为准
资质类别和等级: 以监理合同为准
联系电话: 以监理合同为准
电子信箱: 以监理合同为准
通信地址: 以监理合同为准
1.1.2.5 设计人:
名称: 以设计合同为准
资质类别和等级: 以设计合同为准
联系电话: 以设计合同为准
电子信箱: 以设计合同为准
通信地址:以设计合同为准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临时工人宿舍、临时办公场地、实验室、材料堆放场、材料加工场及施工便道用地等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按照设计图纸确定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政办(2014)3号文及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政府规章等。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适用于本工程国家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规范、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现行的地方性标准、规范、规程等,详见施工图。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无 。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0)《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GB50854~50862-2013)、《****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桂建标【2023】7号)、《****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桂建标【2019】12号)。
说明: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合同生效后15天内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一式肆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完整的施工设计图纸文件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书、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14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3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收到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办公地点 。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施工单位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现场资料员。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项目总监或总监代理 。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发包人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边界50米以外为场外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由承包人负责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相应费用 。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1.11.1条执行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1条执行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条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1.11.2条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及其调整办法:
□除严重不平衡报价外,无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工程量变化多少均不调整。
√承包人实际完成的某单项清单项目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超过15%以上且该单项造价超过合同总价5%以上的,则超过15%以上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调整: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材料价格按现行**定额及施工期间信息价进行调整。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施工场地应当在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具备施工条件并移交给承包人。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须完成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地下管线见现场地桩标志;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图纸会审和设计现场交底;现场处理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群众堵工事件;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整。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无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无 。
当全部工程完工, 准备竣工验收前, 承包人应提供全套竣工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六套竣工图、六套竣工资料和电子版竣工图及资料光盘一张。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①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配合施工管理工作,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提供周、月、季度计划、工程报告、工程报表等工程管理资料。
②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承包人发现后有口头或书面告知义务,否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③承包人****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生,导致民工****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等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并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④承包人使用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设施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包人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分表接口的,承包人应予无条件同意。
⑤承包人不得因工程施工影响了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承包人进入居民住宅区施工,需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已有成品保护工作。现场运输材料、堆放材料等造成的路面的污染,承包人应该有专人负责跟踪打扫;居民住宅区的绿化、市政等公用设施做好施工期间的保护工作;现场施工及生活产生的垃圾应该每天有人清除;****园区道路上搅拌砼及砂浆。
⑥****社区的相关制度,服从工程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办公区的市政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卫生管理等规定。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在该项目上的代表人 ,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管理的一切事务,项目经理仅限于本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未经承包人签字盖章同意不得以承包人名义代收工程款、变更合同约定、向外采购材料设备、租用建筑周围材料、雇佣劳动力、签订分包合同等一切为承包人设立义务或责任的行为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达到的每少一天罚2000元,按月考核,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此项违约金或其他方式回收此款。项目经理当月不到位累计达5天的,发包人及监理人给予警告,累计达10天及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项目经理每月在岗带班时间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的,少在岗带班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0元/日(人民币)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与承包人投标时所承诺的人员一致,并在 (开工日期) 前到任。在监理人向承包人颁发(竣工证明材料名称)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视为违约,违约金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项目经理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2000元/人●次(人民币)。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格式见合同附件3)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因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称职,发包人要求调换而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或未及时调换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必须向发包人交纳处罚金,处罚标准:技术负责人1000元/人●次(人民币);专业工程师1000元/人●次(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五大员) 每人每月到位率不少于 24 日历天,未经发包人同意或正当理由,少在岗一天,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 元/日(人民币) 。
3.3.5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承诺的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准擅自更换,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专职安全员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擅自更换其它在场管理人员处2000元/人●次(人民币)违约金。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项目技术负责人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未经发包人同意,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其它在场管理人员擅自离岗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0元/人●次(人民币)。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履约保证金。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签认,协助发包人核签现场发生的签证,最终须经发包人认可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核月进度工作报表并报发包人审批;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根据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代表发包人进行工程前期协调、工程施工监理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一间共15****办公室。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以监理合同为准 ;
联系电话:以监理合同为准;
通信地址: 以监理合同为准;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双方异议按照合同约定审定做出公正的确定 ;
(2) 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 并附详细依据 ;
(3) 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严格执行**壮族****建设厅《关于严格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等制度的通知》(桂建管[2014]96号)的要求,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本工程无工程奖项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单(最好是印制的表格)由双方签证。验收合格,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双方商订时限内修改后按上述循序重新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现行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经含在合同价款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经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因承包人过失造成事故的发生,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奖项的约定: 无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生活设施及施工场应自费配备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生。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 7 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 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 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一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及其费用在工地一线按标准落实到位。
6.1.6 关于安全生产费总额、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转入和结余收回的约定:
(1)本合同价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使用要求:专款专用。具体按《**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相关规定执行。
(3)支付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 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30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4)建设单位按规定将安全生产费用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安全生产费用专户。
(5)工程施工完成后安全生产费用尚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由建设单位收回。
(6)施工单位将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定期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7)安全生产费支付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6.3 环境保护
因施工需要,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经过城市道路的施工车辆,必须按交警、城管、运输等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由于施工车辆造成的道路、环境等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7.1.1条执行。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2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日期前 7 天。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7.3.1 条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日期前 7 天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前7天 。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图纸变更影响关健线路工序施工;②施工期间如因停电、停水连续8小时以上或一周内间歇性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含8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③政府指令性停工。④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溶洞、岩石、文物或地下管线的。⑤因发包人未能及时确认变更价格或甲供材料提供延误的。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⑦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⑧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⑨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⑩非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的情况:因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导致。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罚款,每延误一天,按单项工程应支付给承包人的结算造价的万分之二处罚,罚款直接从结算款中扣除。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实际竣工日期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的单项工程结算造价的5%。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7.6条执行。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2) 暴雨级以上的持续 3 天的大雨;20 年以上未发生过的洪水 ;
(3) 持续3天38℃及以上的高温天气;持续3天2℃及以下的严寒天气。以上异常恶劣的气候的认定以当地气象部门出具的材料为准;
7.9.2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双方另议 。
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1)中明确的材料、工程设备外,由承包人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对发包人在招标时有“参照或相当于**品牌、级别”约定的材料或设备,承包人采购时必须按类似于或优于所约定品牌、等级进行采购,施工期间该部分材料或设备如未超过招标约定的风险幅度的,结算时按投标单价支付,不得调整。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须承包人代为保管的,承包人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毁损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监理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的,承包人不负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由此导致丢失毁损的由发包人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材料涉及品种、款式、颜色等方面内容的,承包人应提交准备合格的材料样品送发包人选定。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其他独立承包人和监理人指示的他人提供条件外,承包人运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仅限于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机械设备清单见合同附件4。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①承包人的临时用地(含项目部驻地等)租用费(含拆迁补偿)、临时用地的环保、恢复、临时用地的青苗补偿及地面附着物拆除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以上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②承包人负责合同实施期间其合同段内临时交通道路(含场内外连接公共交通道路)和交通设施的修建、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③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合同段的承包人使用,如共同使用的路基损坏严重,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将负责通知有关承包人共同出资修复,若使用频率相差悬殊,则按比例分摊。
8.8.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无 。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运行、维护、拆除、清运费用的承担人: 由承包人承担 。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提供。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由承包人提供。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9.4条执行 。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以及《**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桂建管〔2013〕11号)规定,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发包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检测机构,不计入合同价款内。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10.3.1 国有投资项目:
⑴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⑵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⑶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3.2 非国有投资项目:(1) 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属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 造成变更的,按特事特办原则予以办理。
(2) 建设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若发生单价变动,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商定并签字确认。
(3) 当合同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发生后,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发包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调整报告,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资料,决定是否调整和调整的金额,并书面通知承包人。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工程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除以控制价乘以100%),□不乘下浮系数)计算,其中: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无定额可套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包含除税金以外所有费用的税前综合价格。以上约定同时适用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以及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图纸不符时的价款确定。
工程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有偏差时,其综合单价的确定按专用条款“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执行。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3天内审查完毕并报发包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格及调整表》(表12-2)和《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2-3)。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已签约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 (2) 发包人按照规定所作支付后,暂列金额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无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1)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基期价格、风险系数、投标报价详见《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22),价差调整部分仅计算税金,除此表列明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价差原则上不予调整。
(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确认价:
按施工期间《 **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材料信息价的加权平均价计算,信息价没有的按通用条款规定确定。
(3)价差计算方法:
①《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
②承包人在《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或材料和设备单价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价格上涨价差=确认价-投标报价*(1+风险系数),价格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价*(1+风险系数)。
③承包人在《允许调整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载明的材料和设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和设备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的风险范围时,对其超过部分进行价差调整。价差计算公式:上涨或下跌价差=确认价-基准单价*(1+风险系数)
第3种方式: 无 。
人工费调整
√按照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进行调整。
□双方商定的其他调整办法: 。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1)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采用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结算。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价格调整需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即贵政办(2014)3号文规定。A、需变更设计或者因特殊情况造成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变化需现场签证的,应当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共同确认,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变化较大的,应邀请**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市发改、财政、审计机关、勘察单位和造价咨询单位参加。B、根据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及施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在施工过程中,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上发布的市场价格幅度超过基准材料价格的±5%时,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指:钢材、水泥、沙、碎石、汽油、柴油、给排水管、块料、水电、装饰、商品混凝土、砖、电缆电线、通风、空调)可以调整价格。具体调整办法为:即(施工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投标期预算控制价套用的材料价格)×发包人确认材料数量)及相应的税金。C、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或有关政策出台导致工程税金、规费、人工费发生变化,并由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上述变化发布的政策性调整,承包人不应承担风险,应按照有关调整规定执行。 D、设计变更引起的调整方法a、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c、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工程预算控制价)后执行。E、由以上原因引起的工程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等按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调整。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除工程变更、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除工程变更外,结算时不再对招标施工图对应的工程量重新计量。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按10.4.1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按11.1的约定调整。
4其它: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无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无 。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计量均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及其**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其**实施细则、本工程补充项目清单为准。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前。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按合同履行其责任依据,实际施工中发生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并不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的责任,工程结算以完成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2) 除另有规定外,工程师应按照合同通过计量来核实确定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款,承包人应得到该价款扣除保留金后的金额。当工程师要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适时地通知承包人参加。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除工程变更外,原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不得按实计量。进度款按支付分解表支付,按通用条款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但合同价款按照支付分解表进行支付。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确定,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信息价格 。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实际支付视工程进度和申请进度而定),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工程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2、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返还。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承包人指定的帐户。
3、承包人在工程款未拨付的情况下,可每月向发包人按程序申请实际产生的工人工资,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申请后支付经发包人、监理方、承包人共同确认的工人工资。(注:承包人申请工人工资时不得将材料费等其他费用和工人工资捆绑申请,不得借申请工人工资为名向发包人申请工程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按工程进度支付,工人工资按实际支付。)
4、票据要求: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正式发票。一旦发现承包人提供虚假发票,除须向发包人补开合法发票外,须赔偿发包人发票票面金额一倍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因终止合同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每月 25 日前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每月 25 日, 向发包人递交当月已完工程量工程进度款申请, 并附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每月 25 日, 向发包人递交当月已完工程量工程进度款申请, 并附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 25 前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承包人在每月25日前递交进度款申请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后 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修正后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向承包人签发无异议部分的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存在争议的部分,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财政资金/银行授信到账的情况下予以支付,未到账不构成发包人违约,需提供等额的专用发票方可办理付款)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 12.4.4 条执行进度款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等值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2.4.5 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和使用的约定:
1)人工费用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是指承包人在工****银行****银行)开立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2) 人工费应与工程进度款分帐管理。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人工费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最少每月支付一次,无工程款申请的月份,承包人单独上报人工费划拨申请;若因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项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项为限先行垫付所拖欠的工资;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把农民工工资部分单独列明, 如果未单独列明,监理单位不得签支付证书等支付工程款的手续,发包人单位不得审批和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必须把工程款分帐出来的人工费转入承包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专户,转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银行流水凭证。
3)发包人依据工程进度,审核承包人申报的工程进度款,按照与承包人约定的人工费支付比例15%(房建项目不少于20%,市政项目不少于15%),将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其余工程进度款项由发包人支付到承包人本合同指定的单位帐户。
4)工程建设领域总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推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总包单位代发制度(以下简称总包代发制度)。工程建设项目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委托工资支付协议。
5)凡未向付款单位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或者请款单位在申请工程进度款时未将人工费单列的,付款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
6)人工费使用要求:专款专用,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7)承包人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报告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此事项监管。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帐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 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 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总价项目不采用支付分解表的方式计算,而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1竣工验收条件
(3)承包人负责整理和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工程竣工报验单、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书、竣工图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竣工验收资料。
竣工验收资料的份数: 6套 。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正式通过后5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10天(工程造价在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含1000万元)、15天(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提供竣工图的数量分别为2套、4套、6套。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验收程序的要求进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按《通用合同条款》条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 关的各项费用,且每延误一天,向承包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时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确保相关工程的正常使用,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且每延误一天,扣除1000元/天的质保金。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合同条款》 13.3.1 条执行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按《通用合同条款》 13.3.1 条执行 ;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按《通用合同条款》 13.3.1 条执行 。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 13.3.1 条执行 。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延期或经发包人催促14天内仍未提供或明确答复的,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结算审核,责任由承包人自负。承包人应及时提供竣工结算过程中所需补充的资料。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1 条执行 。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 |
发包人审查时间 |
|
| 1 |
500万元以下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
| 2 |
500万元-2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
| 3 |
2000万元-5000万元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
| 4 |
5000万元以上 |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
| 5 |
5000万以上每增加0.5亿(不足0.5亿不增加) |
增加10天 |
因承包人提供的结算资料不完整而需要补充或承包人不按时对账耽误时间时,审查时间应相应顺延。
竣工结算审核约定: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结算的期限应有明确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认定其约定期限均为 28天。经发承包双方签署确认的施工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不得就已生效的结算文件进行重复审核。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竣工结算以财政评审意见为准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对项目过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认。
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新开工项目可以推行过程结算。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量(含变更、签证、索赔等)进行价款计算、确认和支付,支付金额不得超出已完工部分对应的批复(预)算。经双方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作为竣工结算文件的组成部分,竣工后原则上不再重复审核。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 28 天内, 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和报告,双方按照本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格形式及价款调整办法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之日起 14 天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审核意见。发包人逾期未完成审核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已同意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价款,并以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承包人对发包人确认的结算价款或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包人确认的价款或审核意见之日起 7日内提出异议,必要时合同当事人要当面核对直至完成工程竣工结算。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则从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到完成竣工结算的时间应控制在“发包人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要求的时间范围内。
3 、自竣工结算完毕之日起28天内, 发包人按审定后的竣工结算价款, ****银行向承包人支付结算价款。
备注: 对于国有投资项目结算审核约定, ****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进行局部调整。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最终结清申请单须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文件规定,提交份数按发包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执行。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5天内。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见合同附件13。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最终结清申请单后15 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发包人签发颁发最终结清证书后15天内。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如工程质量不能满足竣工验收及接养要求的,整改期间承包人必须继续免费养护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完成接养手续为止。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3%-5%)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工程担保保函)等形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保修书具体内容见合同附件2。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合同条款》16.1.1 条执行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工期顺延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未支付的合同****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 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按变更工程造价的1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发包人自行实施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不符合国家合格质量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
(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相应的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
(7)其他: 按《通用合同条款》条执行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92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按《通用合同条款》16.2.1 条执行 。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 (2) 、(3)条内容情形的, 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处理,修复至工程质量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返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该分项工程 10%的工程款作为处罚。
(2)承包人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16.2.1(6)条情形的,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的,发包人将扣除承包人全部质量保证金。
(3)承包人有本专用合同条款 3.2 、3.3 条违约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违约金。监理人预先下发含有罚款意向的指令,如承包人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则在指令下达后十五天下发罚款通知书(不再陈述罚款理由)。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被罚款后由发包人从最后一次计量支付时扣除相应金额补足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合同期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且质量合格, 在本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可申请返还全部或部分罚款, 返还金额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罚款****银行利息。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有违反以下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发包人合同价10%的违约金 。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和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的;
(2)承包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5 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 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的;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投标文件承诺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的;
(4)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
(5)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义务的;
(6)合同签订且具备法定开工条件后之日起十五日内,承包人无法按合同规定及投标文件的承诺进场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该施工阶段应有的全部人员和机械的。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收集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证据,并及时认真统计所造成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对是否属于不可抗力或其损失的意见不一致的,由监理人按第4.4款〔商定或确定〕的约定处理。发生争议时,按第20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并承担相应费用 。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由承包人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小组决定: 不同意 。
20.3.1 ****小组的确定
****小组成员的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再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本工程全建设期 。
****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双方协商确定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 ****法院起诉。
21.1 禁止使用童工。
21.2 承包人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以人民币支付,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各种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
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履约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8:预付款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9:支付担保格式(独立保函、非独立保函)
附件10: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1: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2: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3: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附件14: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公用工程)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桥梁工程为 2 年(建议桥梁隧道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道路工程为 3 年(建议路基、路面、桥面为 2 年);
3.排水(雨水)工程为 3 年(建议道路工程中的排水工程为 3 年);
4.绿化工程为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
6.其他附属工程为 1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之日起 7 天内,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2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如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抵扣修理费用,不足部分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期内,如发生属承包人责任的质量问题,按本保修书第2.1款约定,发包人委托他人修理,其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 1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13 |
||||||||
| 14 |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计划进场时间 |
| 项目主管 |
中级工程师 |
||
附件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 一、总部人员 |
||||
| 项目主管 |
||||
| 其他人员 |
||||
| 二、现场人员 |
||||
| 项目经理 |
||||
| 项目副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造价管理 |
||||
| 质量管理 |
||||
| 材料管理 |
||||
| 计划管理 |
||||
| 安全管理 |
||||
| 其他人员 |
||||
附件7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附件8: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承包人:
地址:
担保权人/发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发包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就承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向承包人资金、设备或者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2.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委托经贵方同意的其他承包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3.在保证担保金额最高限额内,按照合同约定,向贵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2.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未按照主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七、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9: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0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担保权人/发包人:
地址:
承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发包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承包人的请求,同意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不将预付款挪作他用,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贵方支付,并赔偿因此给贵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人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
2.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承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发生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七、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受益人”)与 (以下简称“申请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我方(即“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 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11: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非独立保函)
编号:
发包人:
地址:
担保权人/承包人:
地址:
保证人:
地址:
(承包人名称):
鉴于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 (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主合同”),我方即保证人基于发包人的请求,同意就发包人履行与贵方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付款义务,向贵方提供如下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保证担保”)。
一、保证担保的范围及保证担保金额
1.保证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2.保证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元(¥ )。
二、保证担保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保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自出具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支付之日后 日止,最迟不超过 年 月 日。
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形式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主合同项下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并赔偿因此给贵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利息和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代偿的安排
1.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2.在出现贵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贵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或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担保责任的解除
1.保证期间届满贵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解除保证责任。
2.我方按照本保证担保向贵方履行了保证担保责任后,自我方向贵方支付的金额达到最高保证担保金额之日起,保证担保责任解除。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解除我方保证担保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保证担保责任亦解除。
4.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按上述约定,自我方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起七日内,将本保证担保原件返还我方。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证担保原件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证担保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自保证担保责任解除之日自动消灭。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原因致使发包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工程款付款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2.依照法律规定或贵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担保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未履行主合同项下工程款付款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七、其他
1.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证担保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2.本保证担保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国 。
3.本保证担保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 证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12:
预付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工程预付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
| 复核意见: □与合同约定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合同约定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应支付预付款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附件13:
进度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 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本期的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附:上述3、4详见附件清单。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本周期已完成工程价款为(大写) 元,(小写) 元,本期间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附件14
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竣工结算的工程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竣工结算支付申请经复核,竣工结算款总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扣除前期支付以及质量保证金后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附件15:
最终结算款支付申请(核准)表
工程名称: 编号:
| 致: (发包人全称) 我方于 至 期间已完成了缺陷修复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现申请支付最终结清合同款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请予核准。
承包人(章) 造价人员 承包人代表 日 期 |
|||||||||||||||||||||||||||||||
| 复核意见: □与实际施工情况不相符,修改意见见附件。 □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具体金额由造价工程师复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复核意见: 你方提出的支付申请经复核,最终应支付金额为(大写) 元,(小写) 元。 造价工程师 日 期 |
||||||||||||||||||||||||||||||
| 审核意见: □不同意。 □同意,支付时间为本表签发后的15天内。 发包人(章) 发包人代表 日 期 |
|||||||||||||||||||||||||||||||
注:1.在选择栏中的“□”内作标识“√”。 如监理人已退场,监理工程师栏可空缺。
2.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人填报,发包人、监理人、造价咨询人、承包人各存一份。
附件14:
总价合同进度款支付分解表
工程名称:
| 进度款期次 |
形象进度 |
进度款付款金额(元) |
备注 |
| 第一期 |
|||
| 第二期 |
|||
| 第三期 |
|||
| …… |
|||
| 发包人代表签字: 发包人(盖公章) 日 期 |
承包人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公章) 日 期 |
||
附件16:
| 工程名称: |
编号: |
||||||||
| 序号 |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方式 |
送达地点 |
备注 |
||
| 1 |
|||||||||
| 2 |
|||||||||
| 3 |
|||||||||
| 合计 |
671.769元 |
||||||||
一、磋商原则
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由三人以上(含三人)****小组,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在整个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将负责对全部磋商文件进行审查、磋商及评标工作。
2、综合评分法磋商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磋商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方面内容进行评审,按百分制打分。
3、磋商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磋商。磋商全过程中不允许供应商与“磋商小组”之间有可能影响到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评标办法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鉴定的响应文件的报价、技术及商务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独立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 30分
(1)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30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
注: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详细的成本核算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包括采购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如果不提供或者提供的有关数据、清单及证明文件不完整或者所列的成本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2、施工方案…………………………………………………………………………… 66分
2.1 主要施工方法 (满分8分)
一档 ( 2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差,施工技术方案差,工艺落后、方法不合理,不能指导具体施工和确保安全;
二档 ( 4 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基本齐全,方法基本合理、基本可行,基本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三档 ( 6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施工技术方案齐全,工艺成熟、方法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四档 ( 8分):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针对性强,施工技术方案详尽周密,工艺先进、方法科学、 可行,能很好的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2.2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满分7分)
一档 ( 1分):投入的施工材料的组织计划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档 ( 3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
三档 ( 5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
四档 ( 7分):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 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2.3 劳动力安排计划 (满分7分)
一档 ( 1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劳动力安排计划不全,无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或计划不全, 劳动力投入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档 ( 3分):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基本合理,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三档 ( 5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四档 ( 7分):各主要施工工序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齐全,劳动力投入与进度计划呼应合理,满足施工需要。
2.4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8分)
一档 ( 2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不合理,制度不健全。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二档 ( 4分):质量技术管理班子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三档 ( 6分) :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四档 ( 8分):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且先进、可行、具体,高于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2.5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8分)
一档 ( 2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合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不能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不合理。
二档 ( 4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基本符合实际,基本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 施基本合理。
三档 ( 6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符 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合理。
四档 ( 8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高于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应急救援、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
2.6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7分)
一档 ( 1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各项计划图表编制不完善,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二档 ( 3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措施基本得当 。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基本齐全,安排基本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三档 ( 5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 。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较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四档 ( 7分):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力。各项计划图表编制详尽周密,安排科学 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2.7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满分7分)
一档 ( 1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的要求偏差大,无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二档 ( 3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基本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 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基本全面、具体、有效的。
三档 ( 5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准》、 《**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而且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的。
四档 ( 7分):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内容达到且高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标 准》、《**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要求;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而且各项措施科学、具体、得力的。
2.8 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 (满分 7 分)
一档 ( 1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
二档 ( 3分):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
三档 ( 5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
四档 ( 7分):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 。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施工措施并有可行的安全措施,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
2.9 拟投入人员配置 (满分7 分)
一档 ( 1分):持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项目要求,其他项目班子人员不齐备或搭配不合理。
二档 ( 3分):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基本齐全,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三档 ( 5分):技术负责人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持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满足项目要求, 项目管理班子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主要管理人员完全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四档 ( 7分):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项目班子人员齐备、搭配合理,都有岗位证书;60%及以上的人员都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企业业绩分………………………………………………………………………………4分
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
4、总得分=1+2+3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须知正文第20.1.3、20.1.4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磋 商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商务标封面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商务文件
项目编号:
磋 商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三、供应商磋商资料[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的复印件、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五、****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加盖公章,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六、磋商函(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七、磋商函附录(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八、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九、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材料(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十一、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如有请提供);标书代写
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企业信誉奖项等材料。
****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 应 商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的 ****公司签署 工程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磋商资料[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的复印件、有效的安全员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必须提供)
****
四、供应商提供《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郑重承诺,参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格供应商。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书代写
6、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政府采购、税务、****管理部门、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机构、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投标服务成果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 我单位郑重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经查询,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我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六、磋商函
致(采购单位) :
1、 我公司根据收到并研究了 工程(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愿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承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严格执行供应商所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合同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磋商报价,并按上述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的条件要求承包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我方保证工程质量达到等级: ;
4、我方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13条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磋商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5、一旦成交,我公司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与采购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成立本工程的项目部,按响应文件拟订的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进驻施工现场实施施工合同。
6、 我公司同意从磋商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终止之日止,遵守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本****公司具有约束力。同时,在制定和执行正式合同之前,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本响应文件连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应构成我们之间有约束力的合同。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七、磋商函附录
|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条款 |
姓名: |
|
| 2 |
磋商有效期 |
日历天 |
||
| 3 |
工期 |
专用条款 |
日历天 |
|
| 4 |
缺陷责任期 |
专用条款 |
||
| 5 |
发包人支付担保 |
专用条款 |
||
| 6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条款 |
||
| 7 |
分包 |
专用条款 |
见分包项目情况表 |
|
| 8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条款 |
||
| 9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专用条款 |
||
| 10 |
质量标准 |
专用条款 |
||
| 11 |
预付款额度 |
专用条款 |
||
| 12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专用条款 |
||
| 13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条款 |
结算价的 % |
|
| …… |
…… |
|||
| 备注:供应商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 币种:人民币
| 项目内容 |
金额 |
备注 |
| 元 |
||
| 元 |
||
| 合计 |
元 |
|
| 磋商总报价:大写 (¥ ) |
||
| 说明: |
||
| 工期(日历日) |
||
| 承诺工程质量 |
||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致(采购人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由劳动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50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
**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 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和要求 |
|
| 文明 施工 与 环境 保护 |
安全警示 标志牌 |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
|
| 现场围挡 |
1.现场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小于1.8m。 2.围挡材料可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
||
| 七牌二图 |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现场出入制度、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节能公示等七牌以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工程效果图。 |
||
| 企业标志 |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本企业标志或企业标识。 |
||
| 场容场貌 |
1.道路畅通; 2.排水沟、排水设施畅通; 3.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办公区,生活区,现场道路,材料堆放、混凝土搅拌、砂浆搅拌、钢筋加工等场地,外脚手架基础等)。 |
||
| 材料堆放 |
(1)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2)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3)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分类存放。 |
||
| 现场防火 |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
||
| 垃圾清运 |
1.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2.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
||
| 宣传栏、环保及不扰民措施 |
宣传栏、安全宣传标语等,洗车(防止污染市区道路)、粉尘、噪声控制,排污(污水、废气)措施等。 |
||
| 临时设施 |
现场办公 生活设施 |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沐浴、休息场所等符合卫生、消防安全要求; |
|
| 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 |
配电线路 |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
|
| 配电箱 开关箱 |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铁质)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对大型、落地式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防护棚和通透式围挡。 |
||
| 接地装置 |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接地保护装置。 |
||
| 现场变配电装置 |
总配电室建筑材料必须达到三级防火要求,室内做硬地坪、电缆沟、吊顶。 |
||
| 安全施工 |
临边**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
楼层、屋面、阳台等临边 |
设两道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踢脚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 |
| 通道口 |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
||
| 预留** |
用硬质材料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
||
| 电梯井口 |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2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水平防护。 |
||
| 楼梯边 |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18cm高的踢脚板。 |
||
|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 |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
||
| 高空作业 |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
||
| 基坑、物料平台 |
设1.2m高标准化的防护栏,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悬挂标识。 |
||
| 安全防护用品 |
安全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等)防护服装、用品等。 |
||
| 其他 |
机械设备防护 |
中小型机械 |
设防护棚(同通道口防护并有防雨措施)。 |
| 垂直运输设备防护 |
(1)垂直运输设备检测、检验。 (2)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等物料平台搭设、外侧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安全防护门、防护棚等。 |
||
| 专家论证审查 |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审查。 |
||
| 应急救援预案 |
救援器材准备及演练等。 |
||
| 非正常情况施工 |
其它特殊情况下的防护费用,如:城市主干道、人流密集、河边等处施工及文物、古建筑、古树保护等。 |
||
注:本表所列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确定的。如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修订,本表所列项目应按照修订后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调整。
****
目 录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二、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三、项目管理机构(必须提供,否则磋商响应无效);
①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②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四、分包计划表(如有请提供)
****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二、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施工方法;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 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
1. 投标人应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应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3.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位置 |
需用时间 |
****
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岗位 |
||||||||
| 名称 |
||||||||
| 施工员 |
||||||||
| 质量员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
| 材料员 |
||||||||
| …… |
||||||||
| 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
【备注: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如有)的复印件。】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简历表
(项目名称) 工程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备注: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的复印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工程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 |
工程质量 |
|||||
备注:
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建类似工程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工程合同协议书有关页面的复印件。
四、拟分包计划表
| 序 号 |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
拟选分包人 |
备注 |
||||
| 拟选分包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有关业绩 |
||||
| 1 |
|||||||
| 2 |
|||||||
| 3 |
|||||||
| 1 |
|||||||
| 2 |
|||||||
| 3 |
|||||||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 年 月 日
****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