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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循环生态新材料项目(二期)环保治理设施竣工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循环生态新材料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新材料加工园-**中庙镇联丰村银坝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新材料加工园-**中庙镇联丰村银坝,****发改局下发**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发改局项目办备[2021]72号),项目总投资21亿元,实现年产35万吨微碳微钛高纯硅铁(特种合金),**8x40500kVA矮烟罩半封闭矿热炉,配套40MW凝汽式汽轮余热发电机等,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本次验收对2期项目进行验收,即“4台40500kVA/110KV矮烟罩半封闭矿热炉,配套的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组余热发电系统及配套设施,年产17.5万吨微碳微钛高纯硅铁。”
竣工日期:2025年7月竣工。
调试起止时间:2026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高全军
联系电话:139****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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