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店至泰坤门站天然气管道工程(高压段)

审批
山东-青岛-胶州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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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 马店至泰坤门站天然气管道工程(高压段)
建设地点: 胶莱街道。起点位于胶莱街道马店中石化**管道**输气站墙外2米,终点位于胶莱街道周家河头村西北侧(拟建无人调压站)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02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市**市胶莱街道,起点位于**市胶莱街道马店中石化**管道**输气站墙外2米,向西向南敷设至周家河头村西北侧拟建无人调压站,管道规格D273.1×7.1mm,设计压力4.0MPa,运行压力3.7MPa,长度约1.5km。项目设计最大输气能力80000Nm3/h,按照330天计算,年输送能力为6.34×108Nm3。管道防腐采用3PE 加强级外防腐与牺牲阳极阴极保护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无人调压站位于胶莱街道周家河头村西北侧,租赁周家河头村闲置土地,占地面积为40m2,不涉及厂房建设,仅进行地面硬化及配置具有计量、加臭等城镇燃气门站功能的装置安装,进口设计压力4.0MPa,出口设计压力1.6MPa,设计处理能力80000Nm3/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省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鲁环发〔2019〕112号)、《**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省政府令第327号)、《**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管理规定》****政府令第143号)等要求,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道路硬化、车辆清洗、物料密闭运输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通过申领合规环保码、加装定位等方式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确保尾气稳定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管道试压废水及车辆、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区洒水抑尘。(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组织与管理,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和工艺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设置临时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场地边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须提前向我局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做好与周边群众的沟通协调,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项目运营期无人调压站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开挖土石方全部回用于管沟回填;废焊条、焊渣等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或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沉淀池底泥委托相关单位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置;清管废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前查明本线路周边地上地下管线设施,与建构筑物、河道、其他管道及设施等的安全保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并在施工时加强对附近管线的保护。施工期建立HSE(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并实施HSE管理程序;管道清管、试压等作业应严格按照《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69-2014)等相关要求进行。运营期加强人员巡查频次,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测,**管道全线采用监测控制和数据采集(SCADA)系统,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修复措施;管道采用常温型加强级三层PE防腐,并设置强制电流阴极保护减缓管道腐蚀。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我局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巡查巡检和应急培训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项目开工前应取得相关用地手续,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土壤单独开挖、单独堆放、单独回填,严禁将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土壤与一般区域土壤混合,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组织实施,施工结束后,对破坏植被进行恢复,对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复垦,尽量减小管道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七)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 0532-****6395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省**市**路2号行政服务西楼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2663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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