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煎药机、厨具等报废设备
拍卖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委托人经营管理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托人:****
拍卖人:****公司
二、拍品详情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格(元) |
| 1 |
煎药机 |
台 |
1 |
480.00 |
| 2 |
煎药机 |
台 |
1 |
480.00 |
| 3 |
煎药机 |
台 |
1 |
480.00 |
| 4 |
煎药机 |
台 |
1 |
480.00 |
| 5 |
煎药机 |
台 |
1 |
480.00 |
| 6 |
中药炒药机 |
台 |
1 |
880.00 |
| 7 |
膏药熬制机 |
台 |
1 |
1,200.00 |
| 8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9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0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1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2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3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4 |
液体包装机 |
台 |
1 |
432.00 |
| 15 |
烤箱 |
台 |
1 |
352.00 |
| 16 |
和面机 |
台 |
2 |
1,452.00 |
| 17 |
压面机 |
台 |
2 |
660.00 |
| 18 |
大灶 |
台 |
3 |
528.00 |
| 19 |
冰箱 |
台 |
2 |
880.00 |
| 20 |
电饼铛 |
台 |
1 |
44.00 |
| 合计 |
11,420.00 |
三、竞拍人资格条件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竞价原则
(一)本次采取有底价拍卖,以上资产整体拍卖,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二)竞拍人以增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拍卖师现场确定每次加价幅度。
(三)在报价期间,竞拍人可多次报价。
(四)成交人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拍卖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5日17:00止。
(二)报名地点:**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306室。
(三)报名资料:个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授权委托书两份(如系委托)、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如系委托)。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否则竞拍无效。
(四)标的展示: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5日17:00止,在标的所在地进行标的展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探。凡登记报名的竞拍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拍卖标的,全面了解和确认了标的范围、瑕疵等,并认可拍卖资产现状及拍卖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五)拍卖时间:2026年3月6日15:00。
(六)拍卖地点:**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竞拍保证金:
本次拍卖无需竞拍保证金。
六、拍卖要求
(一)中标方自备运输工具到院区内提货,自行承担吊装、运输、标的物拆除等装运费,中标方装车人员应穿戴好劳保用品,确保装运人员的安全,对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由中标方全权负责并签署安全协议,标的物需在成交后15日内拆运完毕。(具体时间以双方最终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二) 竞价标的物都以现场现状为准,一经售出,概不退货。
(三)中标方必须按照委托人要求拆运完招标范围内的标的物,并做好现场的恢复与清理(如有拆运破坏的建筑物、构筑物需恢复)
(四)中标方拆、装、运输标的物时,须服从委托人管理,并做好现场的恢复与清理工作(如有拆运破坏的建筑物、构筑物需恢复),保持现场整洁,
(五)服从现场管理,不得携带委托人非标的物出院。
(六)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中标方未按委托人规定和要求提货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七、其他要求
佣金向成交人收取,按2000元收取,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至拍卖人。
八、联系方式
委托人:****
电话:0558-****801
地址:**市**县**大道1号
拍卖人:****公司
电话:0558-****016
地址:**市**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苑综合体南三楼
敬请各位竞拍人注意:
****公司拍卖会竞拍人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凡登记参加本次竞拍的竞拍人,均视为认可本场拍卖会的竞拍人须知,****公司竞拍人须知进行竞拍和付款,否则将负相应法律责任。拍卖会准时开始,如不能及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竞拍人须知
一、本公司的一切拍卖活动都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的,一切活动都遵守我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竞拍人须知对拍卖标的有关情况的表述,以及委托人、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拍人应事先仔细查看标的的现状,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拍卖现场一经应价,即承认拍品现状,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以委托人提供的数据为准,且均已展示,以现状为准拍卖。
三、竞拍人凭身份证和报名时开具的登记表票据领取号牌进入会场。竞拍人领取号牌须本人签字领取,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将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材料交至拍卖人处。竞拍人必须遵守拍卖会会场秩序,不得阻扰其他竞拍人竞价,不得影响拍卖师的正常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取消其竞拍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拍卖师是拍卖会法定的主持人,可以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并有权根据现场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本次拍卖会是增价形式的拍卖,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拍人按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竞拍(允许竞拍人跳价增叫),直至无人继续加价后,拍卖师连报三次最后应价后即落槌成交(若竞拍人同时报同一价格,以拍卖师当场点号为准),最高应价未达保留价则不成交。
五、竞拍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但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失去约束力。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拍卖,如竞拍人竞价未达到底价,拍卖师即宣布不成交。
六、请竞拍人保管好自己的号牌,如遗失或被他人使用,责任由领取该号牌的竞拍人承担。竞拍人没有举号牌或以其它方式应价无效,也不得拿自制的号牌应价。
七、竞拍人竞拍成功,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拒不签署的,根据现场录像设备记录情况,不影响成交结果,相应号牌的竞拍人对成交结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委托他人参与竞拍,须本人提前一天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经本公司认可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
八、拍卖成交后,当已确认所有价款支付完毕后,方可办理标的交付手续。如成交人不能按期付清全部价款或者反悔,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违约方追偿相关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九、竞拍成功后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成交人支付全部成交款后,交付拍卖标的。提示:竞拍人务必到拍卖标的现场对标的做全面、准确的了解,竞拍人一旦举牌,即表明竞拍人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面积等)。如有面积差额,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成交价不予更改;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十、提示:竞拍人签收拍卖会文件即表示知悉以上所述文件内容,会场举牌应价即表示确认,并承诺竞拍成交后如有违约,愿承担《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未尽事宜,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竞拍人(代理人)知悉并认可上述条款后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