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县漳江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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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1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6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6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0 23:59:59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20 23:59:59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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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县漳江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一期)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县漳江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澄清如下: 1、问题: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十一、其他要求:地质灾害类似业绩: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地质灾害类似业绩:评审加分业绩:3个,要求近5年的类似业绩。(指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第一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173.04万元的业绩企业第二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642.26万元的业绩企业第三个评审加分业绩要求为: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642.26万元的业绩。该项设置不符合“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关键运行逻辑,申请撤销。 依据和理由: 关于发布“机器管招投标”系统关键运行逻辑释义的通知一、联合体投标的评审规则第2、3点。 2、对于招标项目存在不同专业工程内容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分工内容对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招标人应明确主要类型专业,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承担主要类型专业施工内容,满足主要类型专业入围业绩要求;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的非主要类型专业施工内容也可以设置入围业绩要求,是否设置由招标人自行选择确定。加分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的认定须以主要类型专业为准,以主要类型专业设置业绩牵引指标,第一、第二、第三个加分业绩、奖项和发明专利以及信用得分的认定与上述第一点中的原则相同。 3、主要专业类型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①若选择的资质为总承包资质+总承包资质,资质序列为同一行业监督部门监管的或所选资质均不属于招标文件备案部门监管的,由招标人确定主要类型专业;若选择的资质跨不同行业监督部门监管,则以所选招标文件范本所属行业的总承包资质为主要类型专业;②若选择的资质为总承包资质+专业资质,则总承包资质的专业为主要类型专业;③若选择的资质全部为专业资质且属于同一行业部门监管,由招标人确定主要类型专业;若资质跨不同行业部门监管,则以所选招标文件范本所属行业的资质专业为主要类型专业(超过两个资质时,由招标人确定)。 回复: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十一、其他要求已经调整,详见答疑文件。 2、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答疑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县﹒****改革局****办公室),电话:0736-****252。 联系方式: (1)招标 人:**** 地 址:**省**县高新区科创大厦4楼 联 系 人:郑运娟 电 话:0736-****088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省**市武****社区**大道(和瑞欢乐城1号楼1212室) 项目负责人:周溶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忠勇 李明辉 电 话:0736-****178 传 真:0736-****178 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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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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