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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公司对作出以下公示:
(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
本项目配套建设的各项环保设施调试时间:2020年09月20日至2020年10月20日
(2)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公司咨询。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省**市**蒙古族自治****开发区
联系人:**
电话:150****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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