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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830992R | 建设单位法人:侯玉柏 |
| 徐振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区南口镇南雁路甲2号 |
| 北矿新材电解制氢催化电极产业化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339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南口镇南雁路甲2号三一重工南口产业园三一重工的9号厂房 |
| 经度:116.08075 纬度: 40.2111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5-07 |
| 昌环审字〔2025〕002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830992R002W |
| 2025-12-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951.85 |
| 3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830992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环谱****公司 |
| 911********463593G | 验收监测单位:**奥****公司,**金地****公司 |
| 911********522249H,****0106MA01AXE44Y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2025-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31 |
| 2026-0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861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8 条电解制氢装备核心部件催化电极生产线,达产后具备 32 万平方米/年的催化电极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9 条电解制氢装备核心部件催化电极生产线,达产后具备 32 万平方米/年的催化电极生产能力 |
| 新增 1 条备用生产线,生产能力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 8 条电解制氢装备核心部件催化电极生产线,达产后具备 32 万平方米/年的催化电极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 9 条电解制氢装备核心部件催化电极生产线,达产后具备 32万平方米/年的催化电极生产能力 |
| 新增新增 1条备用生产线,生产能力不变,产品品种不变;新增清洗、活化和切割工艺,粉末材料成分变化,实际未新增污染物种类,且经计算镍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量未增加 10%及以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 3 套)处理后,通过 1 根16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镍及其化合物和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 8 套)处理后,分别通过 4 根 16m 高排气筒(DA002~DA005)排放(2 套除尘设施共用 1 根排气筒);废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三一重工南口产业园化粪池,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昌****服务中心;噪声:室内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空压机置于厂房内;室外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管**壳阻尼、软连接、消音器等措施;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整个生产车间地面均设置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地面硬化且涂有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10cm/s 的混凝土耐磨地坪+2mm 厚环氧树脂),不直接与地面接触。喷涂区涉及的风险物质均在密闭的防爆型智能隔音喷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再次循环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设施除尘灰暂存区均位于原料及成品智能仓储区内,原料及成品智能仓储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其东侧为实体墙,西侧、南侧和北侧边界均设有 20cm 高围堰,可以防止产生消防废水和淋溶水流出车间;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三一重工南口产业园统一处置;建立日常监测制度,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喷砂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经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 4 套)处理后,分别通过 2 根 16m 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2 套除尘设施共用 1 根排气筒);喷涂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镍及其化合物,经 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 9套)处理后,分别通过 5 根 16m高排气筒(DA003~DA007)排放(2 套除尘设施共用 1 根排气筒,备用设备 1 套治理设施 1 根排气筒);废水:与环评一致;噪声:室内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空压机置于厂房外空压站内;室外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管**壳阻尼、软连接等措施;土壤和地下水: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整个生产车间地面均设置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措施:地面硬化且涂有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cm/s 的混凝土耐磨地坪+2mm 厚环氧树脂),不直接与地面接触。喷涂区涉及的风险物质均在密闭的防爆型智能隔音喷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再次循环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设施除尘灰暂存区、粉末区、镍网原材料区边界均设有 10cm 高围 堰,可以防止产生消防废水和淋溶水流出车间;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部门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三一重工南口产业园统一处置;建立日常监测制度,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于 2025 年12 月 4 日****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10114- 2025-00140-M |
| 喷砂过程新增 1 套除尘设施和 1 根 16m 高的排气筒,由 3套除尘设施共用1 根排气筒,改为 2 套除尘设施共用 1 根排气筒;喷涂过程新增 1 套备用的除尘设施和 1 根16m 高的排气筒;空压机由置于厂房内改为置于厂房外的空压站内;围堰高度由 20cm 改为10cm,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危险废物新增清洗废水和废活化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委托****定期转运处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未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主厂房车间内南侧区域由西到东依次为喷涂区、喷砂区(含喷砂除尘系统)、氢气瓶组和氩气站、卫生间和浴室;中间为物流通道;北侧区域由西到东依次为包装及成品库区、镍网检测区、空压机组和预留用地、原料入库检测区、原料及成品智能仓储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位于原料及成品智能仓储区东北角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厂房内包括喷涂区、喷砂区(含喷砂除尘系统)、镍网原材料区、清洗区、活化区、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再次循环利用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系统除尘灰存放区等,氢气瓶组和氩气站位于主厂房外的东南角,办公区位于主厂房西侧,一般固废暂存间位于主厂房外东侧,空压站房位于 9 号厂房外北侧 |
| 新增切割区、粉末区、清洗区、活化区、镍网原材料区等,取消原料及成品智能仓储区;空压机由置于厂房内改为置于厂房外的空压站内,氢气瓶组和氩气站由置于厂房内改为置于厂房外的东南角,一般固废 暂存区由位于厂房内改为位于厂房外东侧,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216 | 0 | 0 | 0 | 0.022 | 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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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307-2013) | 化粪池 | 监测2天,每天4次 |
| 1 | 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 | **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 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共13套) | 每根排气筒监测2天,每天3次 |
| 1 | 室内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空压机置 于空压站内;室外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管道 外壳阻尼、软连接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和4类要求 | 室内噪声源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空压机置 于空压站内;室外废气处理设施风机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罩、管道 外壳阻尼、软连接等措施 | 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 1 | 整个生产车间地面 均设置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 措施:地面硬化且涂有防渗层(渗 透系数不大于 10 -10cm/s 的混凝土 耐磨地坪+2mm 厚环氧树脂),不 直接与地面接触。喷涂区涉及的风 险物质均在密闭的防爆型智能隔音 喷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 再次循环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设 施除尘灰暂存区均位于原料及成品 智能仓储区内,原料及成品智能仓 储区位于生产车间内,其东侧为实 体墙,西侧、南侧和北侧边界均设 有 20cm 高围堰,可以防止产生消 防废水和淋溶水流出车间 | 整个生产车间地面均设置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措 施:地面硬化且涂有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cm/s 的混凝土耐磨地坪+2mm 厚环 氧树脂),不直接与地面接触。喷涂区涉及的风险物质均在密闭的防爆型智能隔音喷 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再次循环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设施除尘灰暂存区、 粉末区、镍网原材料区边界均设有 10cm 高围堰,可以防止产生消防废水和淋溶水流 出车间 |
| 1 | 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交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无害化处置 |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分类收集,妥善处置。危险废物须集中收集,交有经营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无害化处置 |
| 1 | 建立日常监测制度,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 本项目针对各环境风险单元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 放,由专人进行管理;各贮存场所粘贴标识牌,地面采取防渗措施等;公司配置了灭 火器等消防物资,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日常生产中组织培训及演练,如少量泄漏或 轻微火情可立即进行处理。整个生产车间地面均设置重点防渗,重点防渗区防渗措 施:地面硬化且涂有防渗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10cm/s 的混凝土耐磨地坪+2mm 厚环 氧树脂),不直接与地面接触。喷涂区涉及的风险物质均在密闭的防爆型智能隔音喷 涂房内,危险废物暂存区、不能再次循环的粉末材料和喷涂除尘设施除尘灰暂存区、 粉末区、镍网原材料区边界均设有 10cm 高围堰,可以防止产生消防废水和淋溶水流 出车间。****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并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取得 ****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110114-2025-00140-M。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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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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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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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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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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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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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