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大米车间油糠设备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团大米车间油糠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招 标 人:****。
2.2 工程名称:大米集团大米车间油糠设备改造项目。
2.3 建设地点:**县境内。
2.4 项目内容:大米集团大米车间油糠设备改造项目主要对油糠设备改造,招标设备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采购清单。
2.5 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15.6万元。
2.7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油糠设备改造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相关的附属工程和质量保证期服务等。
2.9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验收标准、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10 免费质保期:2年。
2.11 招标计价方式:采用采购清单计价,固定单价。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采购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标书代写
3.2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2、全部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的90%;
3、验收合格满二年按审计结论付清余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前需开具招标人认可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0.31万元;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标书代写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①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②****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投标时提供转账凭证;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账号:554****24288。
③或以基****银行保函、担保方式或保险保单缴纳,****银行保函、担保或保险保单原件。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5.5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中标价×10%(舍法取整)。
5.6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者投标人基本****银行保函。
5.7 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5.8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1 公告发布
(1)发布网址:http://www.****.cn/、http://www.****.com/。
(2)发布媒体:****政府网、****集团网。
(3)发布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
(4)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8.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介绍信(格式自拟,注明联系方式);②营业执照;③ 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公司电子邮箱(****@qq.com)。
招标文件制作费用:3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qq.com)注: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标书代写
9.2 递交地点:**国投大厦十二楼1210开标室(**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标书代写
9.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志辉
联系电话:139****4861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8****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