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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区滨河路及周边地下管网病害修复整治工程项目监理(一标段)-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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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2-14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3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3-03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3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2-13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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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区滨河路及周边地下管网病害修复整治工程项目监理(一标段)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市**区滨河路及周边地下管网病害修复整治工程项目监理(一标段)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现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投标函:【监理服务期限】栏只能填写阿拉伯数字(日历天),不能填写汉字,无法填入招标文件中对监理服务期的一整段文字表述,请明确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具体的天数是多少天 答: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暂按施工总工期200日历天填写,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招标文件和合同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其他不变。标书代写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日期:2026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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