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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字〔2021〕1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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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对****中学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可研报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中学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学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新区,石桥水以北、****学校以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84072.50㎡,总建筑面积82279.56㎡。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含停车位)、绿化、给排水、照明、消防等基础设施。办学规模3000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478.40万元,****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六、项目招标方案。同意建筑工程采用公开委托招标,具体遵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内容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项目可研批复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