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机器管招投标】 宁乡经开区化工片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动力谷一期、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一期、新型涂层材料产业园一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一期、蓝月谷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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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经开区化工片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动力谷一期、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一期、新型涂层材料产业园一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一期、****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

公告类型

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2-24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6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3-16 09: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公告内容

**经开区化工片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一期)【动力谷一期、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一期、新型涂层材料产业园一期、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一期、****处理厂建设及配套设施】

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2、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8%。

二、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1、投标人业绩中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备案均为体现污水处理能力指标,请问是否可提供经业主盖章的业主证明材料作为依据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污水处理能力指标的,须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且应满足本项目业绩相应指标要求。

2、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的规定,市政综合工程为“城市道路,以及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请问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业绩的要求:市政综合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是否为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即可

答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即可。

3、若类似业绩为某一PPP项目的一个子项,有单独的竣工验收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请问是否可以作为有效业绩使用

答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即可。

4、本项目提供的招标文件显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商务部分评审的奖项、业绩规定: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791.36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请问1.上述两类业绩要求指标可否由投标人提供两个业绩分别满足

答复:可以。

5、是否投标人提供一个含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加上一个市政综合工程满足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791.36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即可。

答复:可以。

6、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 文件“第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结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请明确预付款比例。

答复:本项目的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

7、本项目资格/加分业绩要求: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0.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791.36(20466.18)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因此,市政综合工程不包含污水处理工程,请问如提供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0.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满足第一项业绩指标要求

答复: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即可。

8、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中对总页数是否有限制

答复:满足招标文件及机器管系统要求即可。

9、招标文件中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污水处理能力不少于0.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的业绩;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2791.36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请问是要求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以上两个要求还是可以两个业绩满足也行

答复:上述业绩指标可以为同一个单项合同同时具备满足,也可以采用两个不同的单项合同分别具备满足相应指标并组合成一组业绩使用,但不允许多个同类别指标项目的合同进行叠加来满足相应指标要求。

10、污水处理站未见基坑支护图;

答复:施工时由中标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11、临水临电接驳点位置及型号未明确;

答复:****处理厂西侧。

12、清单内有**经开区先进功能型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土方平整项目、产业园建设项目-土石方、**经开区动力谷建设项目-机械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经开区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机械土石方工程、**经开区新型涂层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机械土石方(含强夯地基)工程、拆除工程,但图纸内无详细范围及图纸,需补充;

答复:后期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13、污水处理厂、永佳璐、其他涉化新能源材料、管理中心合围区域是否可占用建设项目部及民工生活区

答复:可以。

14、根据**经开区项目经验,“余方弃置”弃土场均有指定场所,无需考虑消纳费用,本项目投标“余方弃置”弃土场的消纳费用是否无需考虑,只需按清单考虑运输费用

答复:不需要考虑土方消纳费用。

15、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中的清单“设备基础”及“其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计量单位均为项,工程数量为4,是否理解为该措施费为包干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时期工程量按实计取

答复: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按进出场次数计取。

16、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中综合评估法:2.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的8%;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承包人提供现金或者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两处金额不一致,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8%。

17、请补充该项目施工图纸。

答复:已发布施工图纸,请投标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

三、延期公告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6年03月16日09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四、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招标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长****开发区创业大楼10楼

联 系 人:杨艺武

电 话:0731-****97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东塘街道**路88号大鸿杰座裙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赖炳

项目组其他成员:赵云飞、陈为民、邹琦、刘芳

电 话:0731-****1563

电子邮件:****@126.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市﹒****建设局

地 址:**经开区财政金融局/**市科创大楼7楼

电 话:0731-****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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