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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省水利厅关于修订印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023]5号)的规定,现对**居住、公园绿地项目(汉江湾片A4-1地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馈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日~2026年3月5日
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敏
联系电话:159****9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