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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唐家沱组团N标准分区N3-11地块二次平场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327.18 元 | |||||||||
| 项目编码 |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8961 | |||||||||
|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 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保函 | 现金 | ||||||||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函 | 担保保函 | ||||||||||
| **** | 对N3-11地块范围内场地进行二次平场,地块面积约277.5亩,挖方量约2万m3,填方量约110万m3,包括清表、挖方、填方、压实、清淤换填、边坡整治、下穿石唐大道地通道回填封堵等工作。 | 200日历天 | 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6年1月23日 | ****411.86 | 李晓明 |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渝250********00479 | / | / | 197541.19 | / |
| 备注: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