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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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2.采购需求:为84名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的智力(1-4级)、精神(1-4级)、重度肢体(1-2级)残疾人开展居家托养照护服务,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等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服务内容完成之日止,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在2026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所有服务内容。

4.核心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康复护理(基础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用药提醒等)、精神慰藉(心理疏导、情感陪伴、社交支持等)、辅助性服务(生活技能培训、政策咨询、代办服务等)。

5.服务地点:**市范围内,按采购人指定的服务对象居住地址。


二、采购项目的预算


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260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整),其中居家托养服务单价限价为1500元/人/年,结算按成交单价和实际服务人数据实结算。超过预算金额或单价限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服务团队资质、专业设备清单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3.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开展残疾人服务相关经验优先(可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无则注明“无”);服务团队中应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护理人员、康复师或社工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5.供应商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无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8:00(**时间,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加急标书代写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3. 提交地点:****四楼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崔华萍

联系电话:0691-****100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标准及要求:根据《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及托养对象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居家托养方案,建立服务对象个人服务档案。每次服务时长1小时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在90%以上。

2.发布公告的媒介

2.1本公告在西双版纳****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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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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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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