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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5日
关于******公司申请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批复
辽文物行政〔2026〕3号
******公司:
你单位申请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材料收悉。根据《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和工作场所等进行了现场审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公司符合从事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的要求,原则同意核发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资质证书编号:****。核定业务范围为:书法绘画;古籍善本;档案文书;油画;纸质文物;陶器;瓷器;铜器;铁器;金银器;雕塑、造像;壁画;石刻;玉、石器;漆器、家具;竹木雕;珐琅器;纺织品、织绣;文物保存微环境控制技术保护。
二、请你单位按照《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并于每年1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上一年度资质证书登记事项变动情况和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的报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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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