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我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现公开遴选承担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组织。
二、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内容
对主要粮油糖作物(水稻、冬小麦、大豆、玉米、红薯、马铃薯、花生、油菜、甘蔗等)生产的耕、种、防、收等各环节进行单环节、多环节或全程托管(各服务组织根据服务能力申报托管环节)。
四、遴选对象
****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具备为农作物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
五、遴选条件
(一)服务资质
1.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营业范围包含产前、产中、产后等农业生产环节服务相关内容。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依法纳税并有良好的社保条件。
3.信誉度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经营行为。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服务能力
1.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
2.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3.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设施、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服务保障
1.有办公场所、仓储条件,管理机构分工明确。
2.有健全的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合同管理、田间作业和档案记录等管理制度。
3. 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
六、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服务组织于2026年3月3****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对申报的服务组织所提交的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筛选,符合要求的服务组织进入下一环节。
(三)评审确定。对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硬件设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评审。
(四)公示入库。本次遴选结果公示5天,如无异议,则确认公示结果,并录入《**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
七、申报材料
1.**市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办公、仓储等场所佐证资料。
3.服务组织简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八、建立服务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用约束机制,实行“黑名单”动态管理。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补助资金、违规转包分包项目、服务质量不达标、损害农民利益、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等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服务主体,一经查实,立即清出服务主体名录库,并纳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黑名单”管理,连续五年不得参与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联系人:陈宗惠 联系电话:****151
附件:**市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