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5509
通讯地址:****环境局814室
联系人:****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6年2月2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市**镇西江路8号二期702-3层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1300万元,****开发区循环****处理中心(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内**电子设备零配件、汽车零配件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项目租用******公司2088平方米厂房,用于建设电子设备零配件、汽车零配件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办公室、危化品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废气塔、一般物料暂存间、一般化学品暂存间,建设自动滚镀铜镍锡生产线1条、自动镀镍银生产线1条、自动滚镀锌镍生产线1条、半自动线下前处理线1条。项目建成后,预计可达成年加工约2700吨电子设备零配件和1620吨汽车零配件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拟建项目已于2025年11月13日取得**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泰数据备〔2025〕4119号,项目代码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部分一****中心对应预处理系统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于蒸汽冷凝水、纯水****中心综合回用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于企业前处理和纯水制备等工序,剩余部分与经其他预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的其他生产****中心综合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西护场**侧**河道(坐标:119°55′47.93″E,32°11′55.43″N),尾水排入河道后再通过管道输送至人工湿地系统,由人工湿地处理后经东护场河最终汇入长江**工业、农业用水区。生活污水经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 本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表面处理线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等废气。前处理、酸洗、活化、电镀等工段产生的酸碱废气收集至屋顶设置的2套二级碱喷淋(氢氧化钠溶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经2根40m排气筒(DA001、DA002)在702栋屋顶排放;镀碱铜、镀银等工序产生的含氰废气收集至702栋屋顶设置的1套二级喷淋(次氯酸钠溶液破氰+氢氧化钠溶液吸收)装置处理后经1根40m排气筒(DA003)在702栋屋顶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氰化氢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完全收集处理的工艺废气,通过生产线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 3、声环境: 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固废(液)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槽液、槽渣、危险化学品废包装、工件等废包装、废滤材、废反渗透膜、废滤器、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化验室废液。 除不合格品、生活垃圾、工件等废包装,其他固废均作为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合格品、工件等废包装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地下水、土壤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根据生产装置、废水缓冲罐、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所处位置不同将防渗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处理中心(二期)702#厂房第3层。本项目租用的厂房区域中的生产区域、危化品库、危废仓库、废水缓冲罐区等地进行重点防渗,其他等地进行一般防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