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绿色农畜产品加****处理站项目已委托****完成征求意见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县乡村**绿色农畜产品加****处理站项目。建设地点:呼和****开发区盛乐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建设规模:设计处理规模为20t/h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气浮+A2O工艺+消毒”。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1.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https://pan.**.com/s/ 1QVNjQhGVql7btH6ZIApsEA(提取码向建设单位索要)。2.纸质版。单位名称:**县农发****公司。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县**镇呼清路东436号。联系人姓名:党瑞敏。联系电话:152****0189。电子邮箱:****@163.com。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四、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https://www.****.cn/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 t****1024_665329.html。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本内容登报2次)欢迎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