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公安局清障拖车救援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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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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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障拖车救援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2-25

****清障拖车救援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6年02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001-01

二、合同名称: 清障拖车救援服务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清障拖车救援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市**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139****9499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东陵路67-2号(5门)

联系方式: 159****67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一)服务时限为期一年,需要配备1台全新3吨清障板车,提供24小时驻勤服务,驻勤员工需服从用车单位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 ****大队需要使用3吨板以外的其他车型作业车辆时,按双方使用临时用车结算,支付救援费(费用依据价格认证机构出具的车辆拖移作业服务费用价格认证结论书为准)。 (三)积极配合用车单位管理调度指挥,负责道路事故现场车辆拖移、违法车辆暂扣拖移、勤务保障等。 (四)以快速、安全、专业的道路救援业务为用车单位清理道路现场,在道路救援时由现场民/辅警负责指挥管理道路救援情况,驾驶员听从指挥实施救援任务(被救车辆现场需要拍照,照片不少于4张,并录像上传专管留存,填写完物品清单后由当事人或现场民/辅警签字确认),****停车场工作人员详细交****停车场员工需对清障驾驶员提供的现场照片、物品清单、划痕及受损部位比对验证),双方确认无异议后清障驾驶员****大队。 (五)全新3吨清障板车服务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故需要1台车应配备4名驾驶员。

履约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服务方式包括电话热线、远程支持、Email等。 2、供应商应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出现的故障,保证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3、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服务请求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及时解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咨询问题。若遇到系统故障,应在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系统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现场或者远程免费培训采购人操作人员,保证采购人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平台使用方法,以及常见问题的判断与解决。

履约期限: 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

履约地点: ****示范区**局(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张文东、曹**、魏茂海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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