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农业农村局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与推广项目(单一来源)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夏秋茶智能采茶机、 1批、 预算金额 13,400.00元
玉米电动播种机、 1批、 预算金额 180,000.00元
旱地多功能施肥播种机、 1批、 预算金额 13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234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项目需求,为引进、中试熟化**适用的农机新装备,切实补齐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短板,助力提升粮油单产,支撑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丘陵山区创新攻关农机装备熟化推广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5〕2513号),项目区县在2019-2023年**省研发的9类丘陵山区短板机具中选择2-3类机具进行中试熟化。我局根据项目任务,结合本区自然条件,主要作物等情况,在其中选择夏秋茶智能采茶机、玉米电动播种机和旱地多功能施肥播种机3类机具进行中试熟化。因“9类创新攻关装备中试熟化机具推荐名单”中,每类机具均为特定机型,(我局选的3类机具均是四****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现四****研究院已授权****生产制造,且2026年该公司是唯一一家承担三款机器熟化定型生产任务的企业),故通过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之规定,****作为本项目的指定供货方、售后服务方,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镇幸福路132号
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3日
无
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地址: 柏溪街道长江路360号
联系电话: 137****2255
2.财政部门联系人: 阳先生
联系地址: **省**市******政务中心A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3328
****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