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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1MA6T59RJ3A | 建设单位法人:刘法洋 |
| 刘法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 ****市**县 |
| **县秋木乡秋木普曲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22-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 经度:88.97913,89.03681 纬度: 29.64382,29.624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0 |
| 日环评审〔2024〕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65.13 |
| 27.6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1MA6T59RJ3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200MAB05EEB11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95T9Mq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为防洪堤建设。**防洪堤总长9068m(其中秋木普曲中游8015m,秋木普曲下游 417m,秋木普曲支沟636m);**穿堤建筑物共25座,其中排水涵管22座,取水涵洞3座。 堤防采用钢筋骨架铅丝石笼结构,顶部道路宽2.5m,斜坡式结构坡度内坡1:0.5,外坡1:0.75。 本项目主要任务以保障河道安全行洪为主,保护秋木乡4个村(2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共计361户2028人,保护农田295.53hm2(4433亩),保护林草地1400hm2(2.1万亩),牲畜7250头(只、匹)。 | 实际建设情况:**防洪堤总长9068m(其中秋木普曲中游8015m,秋木普曲下游 417m,秋木普曲支沟636m);**穿堤建筑物共25座,其中排水涵管22座,取水涵洞3座。堤防采用钢筋骨架铅丝石笼结构(别晋村支沟防洪堤结构为承重式钢筋石笼挡墙,并在支沟内设置拦沙坎),顶部道路宽2.5m,斜坡式结构坡度内坡1:0.5,外坡1:0.75。 本项目堤防工程的建设将有效保护秋木乡4个村(2个行政村,2个自然村)共计361户2028人,保护农田295.53hm2(4433亩),保护林草地1400hm2(2.1万亩),牲畜7250头(只、匹)。 |
| 支沟防洪堤改为承重式钢筋石笼挡墙,并在支沟内设置拦沙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项目业主应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中,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四、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施工严格控制划红线范围,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营地,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减少对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落实表土剥离、堆存和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迹地生态恢复,施工场地四周布置土质排水沟、沉砂池,挖方需运往施工场地集中堆存,临时堆料区域设置拦挡并用防雨布遮盖。 五、加强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湿法作业、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清洗车体和轮胎、封闭运输,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临时土石方围挡、覆盖;合理布设施工场地,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问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六、加强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周边草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和化粪池进行拆除平整。 七、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进行迹地平整,对地表临时建筑物进行拆除,并进行植被恢复等。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管理人员教育,降低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应留存施工期环保工程施工时的影像资料,****环境局****分局、****环境局****执法队报送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情况。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相关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三、本项目施工期始终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加强了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环境保护纳入项目运营管理制度中,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名,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建立了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 四、本项目施工期做好了生态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未随意多处设置施工营地,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减少了对植被的影响,施工人员未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落实了表土剥离、堆存和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做好迹地生态恢复,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了土质排水沟、沉砂池,挖方运往施工场地集中堆存,临时堆料区域设置了拦挡并用防雨布遮盖。 五、施工期加强了大气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湿法作业、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清洗车体和轮胎、封闭运输,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临时土石方有围挡、覆盖;施工场地布设合理,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时间合理,未夜问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未鸣笛。 六、施工期加强了固体废物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产生的余方已全部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已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已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已运至周边草地施肥,施工结束后沉淀池和化粪池已拆除平整。 七、施工期加强了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了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施工结束后拆除了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范围进行清理、播撒草籽。做好日常环境风险防范,加强了管理人员教育,降低环境风险。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三同时”制度,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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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沉淀池和化粪池 | 无 | 沉淀池和化粪池 | 无 |
| 1 | 采取了湿法作业、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清洗车体和轮胎、封闭运输,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临时土石方有围挡、覆盖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采取了湿法作业、洒水抑尘,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清洗车体和轮胎、封闭运输,未在大风天气进行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和保养,临时土石方有围挡、覆盖 | 无 |
| 1 | 施工场地布设合理,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时间合理,未夜问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未鸣笛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施工场地布设合理,选用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时间合理,未夜问施工,运输车辆经过敏感点时减速慢行,未鸣笛 | 无 |
| 1 | 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全部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 施工期产生的余方已全部回填,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已运至附近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已全部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
| 1 | 施工严格控制划红线范围,严禁随意多处设置施工营地,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减少对植被的影响,严禁施工人员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落实表土剥离、堆存和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做好迹地生态恢复,施工场地四周布置土质排水沟、沉砂池,挖方需运往施工场地集中堆存,临时堆料区域设置拦挡并用防雨布遮盖。 | 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未随意多处设置施工营地,规范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进出道路,减少了对植被的影响,施工人员未非法捕猎野生动物,落实了表土剥离、堆存和养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已做好迹地生态恢复,施工场地四周布置了土质排水沟、沉砂池,挖方运往施工场地集中堆存,临时堆料区域设置了拦挡并用防雨布遮盖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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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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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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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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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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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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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