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
我部对某物资(专业高帮靴、低帮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采购包1:
原预中标供应商被禁止,根据军队相关政策法规,取消原预中标供应商资格,根据采购单位意见,递补原第二名为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1: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际华****公司,更正为:****。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11,582,320.00元,更正为:9,623,680.00元
采购包1:
名称:****, 报价金额 9,623,680.00元 ; 地址:**省**市****区儒林路3号。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新排名:
第1名:****
第2名:****公司
取消预中标资格:际华****公司。
联系人:黄助理
办公电话:022-****3186(工作日8:00-11:30,15:00-17:30)
移动电话:185****7435(若电话未接通或防止有遗漏,请将项目名称和编号以及有关情况短信发送)
传真:无
地址:**市**区**路114****服务大厅
联系人:暴助理
联系电话:156****2508(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市**区**路114号7号门丰巢快递柜。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022-****3025,199****1677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