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135号
****委员会
关于**县大昌镇营盘村3社(主公路至卢长江羊厂、村委会至余中福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大昌镇营盘村3社(主公路至卢长江羊厂、村委会至余中福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大昌府函〔2025〕6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车购税投资计划(第一批)及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交运发〔2025〕14号)、《关于大昌镇营盘村3社(主公路至卢长江羊厂、村委会至余中福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交运建管〔2025〕22****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19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大昌镇营盘村3社(主公路至卢长江羊厂、村委会至余中福处)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大昌镇营盘村3社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313km,宽4.5m;安装波形防护栏228m,配套完善挡土墙、圆管涵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10.5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及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村委,****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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