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2-25 10:41
**市**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运营商选取已具备采购条件,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现对**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运营商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各单位企业参加**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运营商比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运营商选取
2.采购人:****
3.采购内容:**市**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运营商选取,此次比选主要是参选单位通过比选方式获得**市**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的运营权。中选单位获得运营权后自筹资金进行**市**区发耳镇小型生猪屠宰点投资建设与运营,须在2026年11月30日之前通过屠宰点GMP标准审查验收,2026年12月20日前正式投入营业;主要建设内容为:门卫及出入场查验间(20㎡)、实验室(30㎡)、待宰圈(200㎡)、办公用房(200㎡)、标准化屠宰车间(300㎡)、停车场(350㎡),屠宰车间配套轨道宰杀设备、完善的粪污环保处理设施、屠宰车间配备规范的检疫检验室、配套冷链运输车辆以及围墙等附属设施。确保建设标准达到国家和省、市关于小型生猪定点屠宰点的设置规范(满足屠宰点GMP验收标准)与环保要求。
4.服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省畜禽屠宰条例》及《****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确定,且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
5.服务地点:**市**区发耳镇。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主体资格要求: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环保能力要求:承诺在项目建设中落实“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能够取得有效的排污相关证明文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3.项目适配要求:承诺自主完成本项目的选址、组织设计、建设筹备及长期运营工作,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避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居民聚居区等敏感区域,与附件要求的服务范围(发耳、新街、鸡场、杨梅等**片区乡镇)相匹配(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此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须提供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及“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报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其他法定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无违法犯罪记录截图。
三、比选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7时30分。
2.报名地点:****(**省**市******社区高林路东侧詹洪超综合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供应商报名与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以上报名资料由代理机构收存,所有原件备查。)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4.比选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五、比选申请人的确定
本项目确定比选申请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中路73号
联系人:杨朝昆
电 话:135****06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社区高林路东侧詹洪超综合楼
联系人:**琼/田琳义/唐芹
电话:152****3645/0858-****110
七、备注
本函未尽事宜详见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