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赣发改投资〔2026〕113号
你局《关于报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赣市监科财函〔2026〕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改投资〔2024〕287号)及《****中心关于****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设备更新项目可研评审的报告》(赣评审字〔2026〕26号),本项目属于设备购置类的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合并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我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达到初步设计深度,附工程概算核定表)。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省**市**县**二路1899号、**省**市**区站南街45号、**省****池路229号等。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更新换代一批计量设备,共计189台(套)。具体包括叠加式力标准机、螺纹综合测量机、测长机、质量比较仪等。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赣财资〔2023〕27号),对更换淘汰的仪器设备采取报废处置方式。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5532.03万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不足部分通过项目建设单位经营收入等自有资金方式自筹解决。
六、****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相关事项请项目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和程序依法依规执行。
七、请按照文本内节能篇章做好项目节能工作。
八、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配置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备、设施及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办理环评、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6年2月13日
工程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备注 |
| Ⅰ | 工程费用 | 5510.98 | |
| 一 | 检衡车、智能数字压力校验仪等民生计量类设备 | 1607.86 | 67台(套) |
| 二 | 质量比较仪、活塞式压力计等工业计量类设备 | 3062.34 | 89台(套) |
| 三 | 测长机、双频激光干涉仪等国防计量类设备 | 840.78 | 33台(套) |
| Ⅱ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1.05 | |
| 一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及设计费 | 12.42 | |
| 二 | 招投标代理服务费 | 8.63 | |
| Ⅲ | 概算总投资 | 5532.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