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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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财政局 ****交易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办事处(采购单位名称)拟对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179.902万元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

变更事项:

一、原合同中第三条“甲方按 一 年为单位时间,服务费用共计为 ****020 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玖仟零贰拾元整)。该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服务费为 149918.33元(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玖佰壹拾捌元叁角叁分),但该服务费需依据每月考核评价等级扣款后确定具体数额”。

变更为“甲方按 一 年为单位时间,服务费用共计为 ****216元(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叁万玖仟贰佰壹拾陆元整)。该服务费按月进行支付,每月服务费为 119934.66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玖仟玖佰叁拾肆元陆角陆分),但该服务费需依据每月考核评价等级扣款后确定具体数额”。

二、原合同第六条后续服务要求:

(三)故障响应要求

接到报障后,技术人员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故障确认。

1.一般故障:安排技术人员10分钟内响应,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设备、材料、系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排除,处理时间要求12小时内。

2.重大故障:需完全满足甲方的合理响应要求,指派技术人员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时间要求24小时内,如果情况复杂在限定期间内无法修复的,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同时乙方应在故障排除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故障处理和分析报告。

变更后合同第六条后续服务要求:

(三)故障响应要求

接到报障后,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故障确认。

1.一般故障:安排技术人员30分钟内响应,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设备、材料、系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排除,处理时间要求24小时内。

2.重大故障:需完全满足甲方的合理响应要求,指派技术人员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处理时间要求48小时内,如果情况复杂在限定期间内无法修复的,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报告,同时乙方应在故障排除后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故障处理和分析报告。

三、原合同附件2-1:**区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考核

编号2.1:

考核指标:故障响应要求

一般故障,技术人员需要在10分钟内响应,处理时间要求12小时内;

重大故障,技术人员需要在1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进行处理,处理时间要求24小时内。

考核细则:

1、考核期间,故障处理时效满足考核要求的,不扣分;

2、发生故障响应不及时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考核方式:材料审核系统审核,标准分:10分

变更后附件2-1:**区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考核

编号2.1:

考核指标:故障响应要求

一般故障,技术人员需要在30分钟内响应,处理时间要求24小时内;

重大故障,技术人员需要在2小时内抵达故障现场进行处理,处理时间要求48小时内。

考核细则:

1、考核期间,故障处理时效满足考核要求的,不扣分;

2、发生故障响应不及时情况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

考核方式:材料审核系统审核,标准分:10分

四、原合同附件2-1:**区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考核

编号2.4:

考核指标:巡查巡检要求:

中标方需每月检查一次项目所有物联感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交《巡检记录》给采购方考核负责人核定签字:

1、每月全覆盖检查辖区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的,不扣分;

2、未全覆盖检查辖区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但检查设备数量占总数比例大于95%的,扣2分;

3、每月检查辖区物联感知设备数量为总数90%—95%(含)的,扣4分;

4、每月检查辖区物联感知设备数量不超过总数90%的,扣5分;

5、开展设备巡检,巡检记录不准确或存在作假等情况,酌情扣分。考核方式:材料审核系统审核,标准分:20分

变更后附件2-1:**区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日常运营维护工作考核

编号2.4:

考核指标:巡查巡检要求:

中标方需每月检查一次项目所有物联感知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交《巡检记录》给采购方考核负责人核定签字:

1、每月覆盖检查辖区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的80%,不扣分;

2、未全覆盖检查辖区投放点物联感知设备,但检查设备数量占总数比例大于75%的,扣2分;

3、每月检查辖区物联感知设备数量为总数70%—75%(含)的,扣4分;

4、每月检查辖区物联感知设备数量不超过总数70%的,扣5分;

5、开展设备巡检,巡检记录不准确或存在作假等情况,酌情扣分。考核方式:材料审核系统审核,标准分:20分

五、其他条款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调整全区性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经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项目)预算支出计划的函》的文件要求,且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

联系电话:0755-****1102梁工 传真:无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街道**东路31号

联系电话:0755-****2127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5
合同公告
松岗街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物联感知设备运营服务(二期)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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