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资料征集公告
(2026年)
为进一步发掘与保存我县历史文化**,充实档案馆藏,更好地留存地方记忆,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省档案条例》等相关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征集散存于社会且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地方历史各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刊、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年谱、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商标、传单、照片、奖章、牌匾等。
(二)反映**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三)历代编撰记载**历史面貌的各类史、志、鉴、图书、报刊、杂志、画册、图集、书法作品、内部刊物及反映风土人情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书画等文艺作品。
(四)反映**县境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的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等。
(五)新中国成立前,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先辈在**革命活动中形成的传单、宣言、会议记录、信函、日记、手迹及相关照片、实物等。
(六)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活动期间形成的照片、影片、题词及相关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七)**籍或曾在**工作生活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省部(军)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同志,在其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中形成的手稿、信函、笔记、著作、艺术作品、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八)**县内各行业、各单位荣获全****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奖牌、奖状、奖章、证书及相关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九)**县各级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重要社会交往中接受的代表性礼品等实物。
(十)反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图片、录音、录像、实物等资料。
(十一)其他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欢迎单位或个人将所持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档案馆。经鉴定入选的捐赠资料,将由档案馆永久珍藏。
(二)寄存或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家庭、个人档案文献,所有者不愿捐赠的,可提供免费寄存服务,寄存期间,本馆可对所寄存的档案资料进行复制、利用,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
(三)权属说明:捐赠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寄存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归寄存者,由档案馆负责专业保管。
三、相关说明
(一)提供者须保证档案资料来源合法,对档案资料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同时出具档案资料的详细信息(包括名称、来源、年代等)。照片若为电子版,请提供未经修饰处理的原始文件,单幅大小建议不低于3M。
(二)凡向我馆捐赠、寄存或提供复制的单位与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公开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本馆将向捐赠者或寄存者颁发相应证书。
(三)有捐赠、寄存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前往****办理,也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联系。本馆可提供上门接洽服务。
联系方式:0768-****775 0768-****010
联系人:张洁玲 陈丽香
邮箱:****@126.com
邮编:515700
联系地址:饶****社区苏区文化公园北侧
四、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此前相关公告内容若与本公告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
诚挚期待并感谢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支持、踊跃捐献,共同为守护**历史记忆、延续地方文脉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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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