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一)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根据《**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现对问题编号三十一“部分废弃矿山污染治理不到位,造成周边环境重金属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三十一
一、问题表述
问题编号三十一:部分区域尾矿库、废弃矿山、历史遗留废渣等污染治理不到位,造成周边环境重金属超标。******公司渣库外墙雨水沟锰超标。一些冶炼企业历史遗留旧址治理不力,重金属污染土壤。
二、责任单位
******局
三、整改情况
涉及我局为整改措施33。
措施33:
1.**县
2022年10月25日,******局组织专家及各相关单位,对海洋山保护区(灵****公司等九家矿山第一阶段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专家组审阅了设计单位**壮族自治区三一0****大队、施工****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公司提供的项目资料,且经实地抽查6个已封堵的窿口,经评审,海洋山保护区(灵****公司等九家矿山第一阶段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工作(封堵窿口)达到防止人畜进入的安全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有效封堵**县7个矿山废弃硐口,硐口封堵后无涌水或矿渣废石淋溶水排入地表水。其中**县铅锌矿开采区和**县****公司****在2025年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被列入问题清单,属于立行立改问题,****县委托****对周边地表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其余5个矿山经排查未列入问题清单。
2.**县
2025年10月30日,******局组织专家及各相关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县二塘镇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验收,经评审,该项目已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完成治理施工,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已对二塘镇周塘岭锰矿的凹凸坑洞平整完成。该矿山在2025年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未列入问题清单。
3.**县
2023年12月27日,****政府组织专家及各相关单位,对**市**县才湾镇至绍水镇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园周边)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开展初步验收。本次验收采取“项目现场查看+初验会议”的形式,其中初验******局3楼会议室召开。专家听取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的汇报,同步提出整改意见。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施工并进行了项目外业验收。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按设计方案、图纸、合同、投标相关文件等要求基本完成,工程修复达到设计要求。该矿山在2025年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未列入问题清单。
四、验收情况
******局2025年11月对该措施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后,确认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3-****253 联系地址:**市**区青莲路8号-**投资发展商务大厦12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