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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至**高速铁路(**段)项目
时限进度奖及按时弃房奖事项的补充通知
****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区属、驻区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至**高速铁路(**段)项目建设,保障项目顺利实施,2026年1月27****政府已下发《关于印发〈****至**高速铁路(**段)项目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康府函〔2026〕1号),现就该项目拆迁时限进度奖及按时弃房奖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限进度奖
(一)2026年4月15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二)2026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按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
(三)2026年4月30之日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不予奖励。
二、按时弃房奖
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房屋拆除(弃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300元/平方米给予奖励,2026年5月31日之后(弃房)不予奖励。
2026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