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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隆一街1号)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791726E | 建设单位法人:贾平凡 |
| 曾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高新区正隆一街4号之一 |
| ****迁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9-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肇****开发区正隆一街1号 |
| 经度:112.837164 纬度: 23.27862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10 |
| 肇环高**〔2022〕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2-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791726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791726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22MA****266T | 竣工时间:2025-12-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5K10Uj |
| 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厂区年加工空调压缩机主轴承450万件、副轴承450万件、曲轴900万件、气缸65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新厂区年加工空调压缩机主轴承450万件、副轴承450万件、曲轴900万件、气缸650万件 |
| 根据《****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肇环高**[2022]44号),本迁建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无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检验:人工检查原材料铸件的形状、种类等是否符合生产要求,不符合的铸件统一收集送往迪砂部回炉熔炼。 (2)钻孔:利用钻孔专机、钻孔机等设备对铸件进行钻孔,使之符合生产要求。钻孔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有部分钻孔机无需使用磨削液。过滤收集到的铁屑或直接收集到的钻孔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3)车面:通过数控车床对铸件各回转表面和回转体的端面进行加工,使之符合生产要求。车面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4)铣槽:通过数控铣床对铸件槽进行加工,使之符合生产要求。铣槽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5)打磨:通过磨床对铸件表面进行打磨,使铸件的加工质量及表面光洁度提高。该过程将使用切削液来降低磨头温度,因此不产生打磨粉尘,该过程的切削液经磨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6)去毛刺:手工****加工部位周围所形成的刺状物或飞边。直接收集到的铁屑经收集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7)清洗烘干:曲轴等产品在机械加工后,需要进行清洗,以去除残留在产品表面的铁屑。本工序将装有产品的铁篮浸入切削液水槽中,浸洗10min后取出放置于水槽上方格栅晾干10min,然后再逐个零件放入电热干燥机内干燥,干燥温度60℃。 切削液为循环使用,但切削液使用一段时间后,杂质明显增多,影响使用效果,需重新更换新的切削液。由于清洗后的铸件在水槽上方晾干,含切削液的铁屑存放处四周修有收集沟收集切削液,因此切削液的损耗集中在使用过程中的蒸发损耗。该类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9,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8)综合检查及包装:对烘干后的产品进行检查,合格后则包装入库。次品率为1.5%,全部次品回用作迪砂部熔炼的原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1)检验:人工检查原材料铸件的形状、种类等是否符合生产要求,不符合的铸件统一收集送往迪砂部回炉熔炼。 (2)钻孔:利用钻孔专机、钻孔机等设备对铸件进行钻孔,使之符合生产要求。钻孔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有部分钻孔机无需使用磨削液。过滤收集到的铁屑或直接收集到的钻孔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3)车面:通过数控车床对铸件各回转表面和回转体的端面进行加工,使之符合生产要求。车面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4)铣槽:通过数控铣床对铸件槽进行加工,使之符合生产要求。铣槽过程中使用切削液喷淋刀具来保护刀具,**使用寿命,该切削液经机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5)打磨:通过磨床对铸件表面进行打磨,使铸件的加工质量及表面光洁度提高。该过程将使用切削液来降低磨头温度,因此不产生打磨粉尘,该过程的切削液经磨床后侧滤网过滤边角料后循环使用。过滤收集到的铁屑经晾干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6)去毛刺:手工****加工部位周围所形成的刺状物或飞边。直接收集到的铁屑经收集后运至迪砂部车间用作熔炼材料。 (7)清洗烘干:曲轴等产品在机械加工后,需要进行清洗,以去除残留在产品表面的铁屑。本工序将装有产品的铁篮浸入切削液水槽中,浸洗10min后取出放置于水槽上方格栅晾干10min,然后再逐个零件放入电热干燥机内干燥,干燥温度60℃。 切削液为循环使用,但切削液使用一段时间后,杂质明显增多,影响使用效果,需重新更换新的切削液。由于清洗后的铸件在水槽上方晾干,含切削液的铁屑存放处四周修有收集沟收集切削液,因此切削液的损耗集中在使用过程中的蒸发损耗。该类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9,需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8)综合检查及包装:对烘干后的产品进行检查,合格后则包装入库。次品率为1.5%,全部次品回用作迪砂部熔炼的原材料。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运营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公司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一)运营期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项目边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公司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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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 1 | 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 类标准 | 已建设 | 正常 |
| 1 |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立足于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置;项目产生的危****公司处置,并建立转移处置联单制度;项目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已落实 |
| 1 |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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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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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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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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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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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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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