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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县明谢日化用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那****工业园区(**县粤桂**产业园标准厂房1#栋一层)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县明谢日化用品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公示》中的环评文件链接。
四、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日(5个自然日)。联系电话:0776-****515,通讯地址:******,邮编:533900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