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管理系统建设答疑补遗文件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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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管理系统建设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指标管理系统建设”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2024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公司,公司成立于2025年,仅可提供母行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是否可参与

答复: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以及《****公司法》****公司独立法人资格的规定,****银行****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提供自身的财务审计报告以证明其财务状况。母行的审计报告反映的是另一独立法人的情况,不能替代投标人自身的财务证明。

问题2:评标标准中,团队成员须提供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公司作为投标人,****银行员工,非投标人缴纳,但可说明投标人与母行关系,是否可被视为有效证明标书代写

答复:不能视为有效证明。评标标准要求社保缴纳主体与投标人一致,旨在直接证明团队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是其履约能力的组成部分。依据《****公司法》,子公司与母行是各自独立的用人主体。即使存在股权关系,母行为其员工缴纳社保的事实,不能转移或****公司)履行了用人义务。因此,该证明无法满足评审要求。

问题3:评标标准中,类似业绩证明,每提供一个合同得3分。可提供母行相关系统证明材料,是否可被视为有效类似业绩证明

答复:不能视为有效类似业绩证明。根据招投标相关法规,类似业绩用以评估投标人自身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公司法》****公司互为独立主体的原则。母行的业绩属于另一法人实体,其技术能力、管理经验与**不能直接****公司)所拥有。评审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签署并完成的合同为依据。

问题4:是否设置讲标环节

答复:无讲标环节。

问题5:开标现场是否有二次报价环节标书代写

答复:无二次报价环节。

注: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内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答疑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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