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华竹沟磷矿采矿工程(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竹沟磷矿采矿工程(一期工程、二期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县平等乡平等村
建设内容:一期:Ⅰ-2号矿体采矿工程计划用地50亩,建设年产80万吨磷矿采矿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平硐建设、井下运输系统建设、通风系统建设、****广场(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运输带)、消防水池、蓄水池、办公及生活区建设等。二期:Ⅰ-1 号矿体采矿工程计划用地50亩,建设年产60万吨磷矿采矿生产系统。主要包括平硐建设、井下运输系统建设、通风系统建设、****广场(生产系统)、地面运输系统(运输带)、消防水池、蓄水池、办公及生活区建设等。本次评价仅评价一期工程。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所在地:********一号
联系人:杨松
联系电话:137****9861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誉****公司
单位所在地:**省**市**区百日红西路212号5栋18层24号
联系人:赵阳
联系电话:152****8865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包括项目范围内及周边的居民等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本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质版本通过下方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联系查阅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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