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某项目港池疏浚物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处置的某项目港池疏浚物约2万立方米(疏浚物包含风化岩、淤泥混合物等全部施工上岸物质)。
二、处置数量暂定:2万立方米(具体疏浚物数量以实际上岸交货量为准,并由该项目施工单位指定现场疏浚物的先后转运次序,如疏浚物运输进度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可对疏浚物进行外抛处理)。
三、堆放地点:**清澜港施工现场。
四、报名底价:8.94元/立方米(评估含税单价)。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一次性付款;以现场计量确认量作为依据,抵扣购货单位所支付的货款,多退少补;如购买方违约,则不退还购买方所付款项。
六、其它事项:
1.按现状转让,疏浚物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购买方到指定地点装车及外运,装车、运输及计量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购买方承担(明确计量方式:现场车辆车厢容量)。
3.购买方采取陆运方式运输,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交通运营的有关规定,且有充足接纳能力的指定处置场地。
4.现场转运时限:以该项目施工方通知疏浚物上岸时间为准,购买方必须在每批次疏浚物疏浚物上岸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该批次物料的装车、转运,否则视为购买方违约。
5.购买方工作人员在疏浚物运输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购买方自负,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购买方需自行购买进场人员工伤保险以及为机械设备、财产及对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保险并承担费用,保险公司的赔偿是购买方发生意外事故或不可抗力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唯一的补偿。
6.履约保证金:为了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购买方需向委托方另外缴纳保证金5万元,待本协议履行完毕,委托方退还该笔保证金。如购买方未将协议约定的疏浚物予以处置,委托方将扣除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
7.购买方工作时间、地点以委托方具体通知为准。若购买方在委托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后 5个日历天内仍然不开工的,委托方可理解为购买方放弃本工程。委托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将本工程重新委托并扣留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委托方的损失由购买方承担。
8.自交付完成时起,该部分疏浚物的毁损、灭失、看护、环保、堆存及后续处置等所有风险与责任由购买方负责。
9.销售方式:报名者报名时提交报价申请函,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购买方。
10.报名准备材料:报名者需提交合法的身份证明(企业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等(报价函以密封方式报送)。
11.报名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7日。
12.报名地点:**省**市文城****花园小区10#/11#商铺二楼。
13.联系方式:韩女士 电话:13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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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