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减震器配件项目(一阶段)

审批
重庆-重庆-綦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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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222MA60ALN14U吕勇
吕勇**市**区
**市**区古南街道西齿大道23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摩托车减震器配件项目(一阶段)****
2021版本:(34--075)-摩托车制造C3752-C3752-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市**区 古南街道西齿大道23号
经度:106.6936 纬度: 28.98969****环境局
2025-06-20
渝(綦)环准〔2025〕34号****0222MA60ALN14U001X
2022-01-04950
88.5****
****0222MA60ALN14U**后环环境****公司
****0103MA60BDC50A国环绿洲(重****公司
****0104MA5YXFCUXA2025-11-03
2026-01-212026-02-25
https://www.****.com/gs/detail/2?id=****136Twk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条钢铸造生产线,年产钢铸件1800t;**1条铝铸造生产线,设置4台坩埚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铝铸件5760t一阶段**1条钢铸造生产线,年产钢铸件1800t;**1条铝铸造生产线,设置3台坩埚炉及其配套设施,年产铝铸件4320t
实际建设阶段,本项目为分期建设。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钢铸造采用覆膜砂铸造工艺。铝铸造:熔炼—铸造—机加—试漏—清洗—检验入库钢铸造采用覆膜砂铸造工艺。铝铸造:熔炼—铸造—机加—试漏—清洗—检验入库
无变化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钢铸车间制壳废气采用侧吸集气罩、浇注废气采用移动式侧吸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DA001)排放。钢铸车间熔炼废气采用侧吸集气罩、落砂废气采用落砂工位三侧围挡+顶吸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DA002)排放。钢铸车间打磨粉尘采用侧吸集气罩、抛丸粉尘采用管道抽风,分别收集后均经各自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DA003)排放。铝铸车间熔炼废气采用顶吸集气罩、炒灰废气采用顶吸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DA004)排放。铝铸车间打磨粉尘采用通风柜收集,经水帘除尘处理后,经15m高5#排气筒(DA005)排放。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使用吨袋密封存储于2#危废贮存库内,并在2#危废贮存库内设置一个2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将受潮铝灰贮存间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6#排气筒(DA006)排放。钢铸车间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铝铸车间切割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大部分沉降于设备周边,对环境影响不大,沉降率按80%计,应每天定时对车间地面进行清扫。本项目钢铸车间及铝铸车间除打磨、抛丸、切头机切割外,其余机加工段均采用切削液进行湿式加工,将产生少量的湿式机加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拟建项目运营期生****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破乳+混凝沉淀,处理能力1m3/d)处理;生活污水经自建生化池处理(不小于2.16m3/d),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钢铸车间壳型机顶部及三侧设置钢板围挡,正面设置软帘,制壳废气经侧吸排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1#排气筒排放。钢铸车间熔炼废气采用顶吸集气罩收集;落砂废气在落砂工位顶部及三侧设置钢板围挡,正面设置软帘,落砂废气经顶部排气管道收集;焊接废气经顶吸集气罩收集,废气分别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钢铸车间制壳后静置废气经顶吸集气罩(三侧设置软帘)收集,浇注废气采用移动式顶吸集气罩收集,废气分别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7#排气筒排放。钢铸车间打磨粉尘采用侧吸集气罩收集后经滤筒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采用管道抽风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起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铝铸车间一阶段设置有3台坩埚炉,熔炼废气采用顶吸集气罩、炒灰废气采用顶吸集气罩,分别收集后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铝铸车间打磨粉尘采用通风柜收集,经水帘除尘处理后,经15m高5#排气筒排放。在炒灰间西侧设置了一个4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将受潮铝灰贮存间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6#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切头机切割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大部分自然沉降于设备周边,少量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湿式机加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一阶段项目生产****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破乳+混凝沉淀)预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自建的生化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
钢铸车间制壳废气由采用侧吸集气罩收集改为在壳型机顶部及三侧设置钢板围挡,正面设置软帘,制壳废气经侧吸排气管道收集,优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升高,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制壳后静置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与浇注废气一起处理后有组织排放,浇注废气由采用移动式侧吸集气罩改为移动式顶吸集气罩收集,优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排气筒高度升高,减小对外环境的影响。钢铸车间熔炼废气由采用侧吸集气罩收集改为顶吸集气罩收集;落砂废气由采用落砂工位三侧钢板围挡+顶吸集气罩收集改为落砂工位顶部及三侧设置钢板围挡,正面设置软帘,落砂废气经顶部排气管道收集,优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与熔炼、落砂废气一起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减少无组织排放。滤筒除尘器与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基本相同,企业考虑到综合成本,抛丸粉尘处理措施由滤筒除尘器改为布袋除尘器。生****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调整为生****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生化池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东南角,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置2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西侧,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除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之外的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铝铸车间东北角,面积约20m2,单独存放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并在2#危废贮存库内设置一个2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铝铸车间设置钻孔车床6台。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钢铸车间中部,面积约20m2。项目设置3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厂房东南角,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除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之外的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铝铸车间成品堆放区东侧,面积约50m2,用于存放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在炒灰间西侧设置一个4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铝铸车间设置钻孔车床9台。铝铸车间设置1台压块机。
一般固废暂存区位置由厂房东南角调整至钢铸车间中部,优化平面布局,方便转运堆存。由于本项目车间平面布局的限制,将2#危险废物贮存库位置调整至铝铸车间成品堆放区东侧。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受潮铝灰贮存间面积变大,方便堆存。增加3台,本项目为搬迁项目,6台钻孔车床均为利旧,利旧车床因使用年限较长,实际加工效率有所降低,新增3台设备可平衡生产线节奏,避免因旧设备故障或维护导致停产。新增1台压块机,本项目铝铸车间机加工序产生的含油边角料采用压块机压块处理后,便于堆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814 0 0 0 0.181 0.181
0 0.109 0 0 0 0.109 0.109
0 0.0145 0 0 0 0.015 0.01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1.274 0 0 0 1.274 1.274 /
0 0.456 0 0 0 0.456 0.456 /
0 0.142 0 0 0 0.142 0.142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站、生化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废水处理站已建、生化池已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废水出口检测项目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氨氮检测结果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和LAS的检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已建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钢铸车间制壳废气中颗粒物检测结果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以苯酚计)检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氨、臭气浓度检测结果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中标准限值。
2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已建 钢铸车间熔炼、落砂、焊接废气中颗粒物检测结果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3 钢铸车间打磨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钢铸车间打磨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已建;抛丸粉尘经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已建 钢铸车间打磨、抛丸废气中颗粒物检测结果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4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 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已建 铝铸车间熔炼、炒灰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检测结果低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氯化氢检测结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表1中标准限值。
5 水帘除尘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水帘除尘已建 铝铸车间打磨废气排气筒出口的监测项目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6 活性炭吸附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活性炭吸附装置已建 受潮铝灰贮存间废气排气筒出口的监测项目中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7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已建 钢铸车间制壳后静置废气、浇注废气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甲醛、酚类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表1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建筑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已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化学试剂瓶存放于化学品库房内,设置防腐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与6.0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或参照GB18598执行。切削液、液压油、润滑油、柴油存放于储油区,储油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油桶下设置托盘,托盘高度不小于10cm,避免泄漏的油料溢出。危险废物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在废油品、化验室废液等液态收集桶下设置托盘,托盘高度不小于10cm。 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熔炼铸造生产区、化学品库房、储油区、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钢材边角料存放区及铝锭存放区等原辅料存放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堆放区、辅料库房、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室、休息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加强管理、维护,对发现的防渗层破损等问题进行及时地整改和修复。 3、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减少有机废气及酸雾的排放。 1、化学试剂瓶存放于化学品库房内,设置防腐防渗措施,防渗性能应与6.0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10-7cm/s)等效,或参照GB18598执行。切削液、液压油、润滑油、柴油存放于储油区,储油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油桶下设置托盘,托盘高度不小于10cm,避免泄漏的油料溢出。危险废物储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在废油品、化验室废液等液态收集桶下设置托盘,托盘高度不小于10cm。 2、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熔炼铸造生产区、化学品库房、储油区、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重点防渗;钢材边角料存放区及铝锭存放区等原辅料存放区、半成品堆放区、成品堆放区、辅料库房、一般固废暂存区等其他生产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办公室、休息区等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加强管理、维护,对发现的防渗层破损等问题进行及时地整改和修复。 3、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避免非正常情况的发生,减少有机废气及酸雾的排放。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暂存区位于厂房东南角,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设置2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一般固废暂存区西侧,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除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之外的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铝铸车间东北角,面积约20m2,单独存放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并在2#危废贮存库内设置一个2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钢铸车间中部,面积约20m2。项目设置3个危险废物贮存库,1#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厂房东南角,面积约20m2。主要用于暂存除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之外的危险废物。2#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铝铸车间成品堆放区东侧,面积约50m2,用于存放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在炒灰间西侧设置一个4m2的受潮铝灰贮存间。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1、储油区、化学品库房及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液态油料及液态危险废物下方设置不锈钢托盘,防止物料泄漏。 2、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采取“六防”措施,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设置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3、在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的收集、储存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采用吨袋密封储存,储存区采用木板垫层防潮,四周设置1m高围挡防水;设置受潮铝灰贮存间,将受潮铝灰贮存间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配备除湿机和氨、甲烷等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自动报警装置;禁止采用消防水进行灭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产生的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及时清运。 4、铝铸车间熔炼、炒灰废气配套风机应采用粉尘防爆型风机,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保证处理效率。 5、化学品库房内、外设置冲洗器、洗眼装置,放置铲、桶等工具和沙土等防护措施。 6、在天然气使用区域设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 1、储油区、化学品库房及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进行重点防渗,液态油料及液态危险废物下方设置不锈钢托盘,防止物料泄漏。 2、危险废物贮存库按要求采取“六防”措施,并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库外设置消防沙、灭火器等应急物资。 3、在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的收集、储存和转运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采用吨袋密封储存,储存区采用木板垫层防潮,四周设置1m高围挡防水;设置受潮铝灰贮存间,将受潮铝灰贮存间内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配备除湿机和氨、甲烷等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自动报警装置;禁止采用消防水进行灭火,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消防砂、灭火毯等消防和应急设施与物资。产生的二次铝灰和铝铸车间熔炼、炒灰除尘灰及时清运。 4、铝铸车间熔炼、炒灰废气配套风机采用粉尘防爆型风机,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保证处理效率。 5、化学品库房内、外设置冲洗器、洗眼装置,放置铲、桶等工具和沙土等防护措施。 6、在天然气使用区域设可燃气体泄漏自动报警系统。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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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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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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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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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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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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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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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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