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富蕴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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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2-24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344****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喀拉布勒根乡南干渠提升改造及附属工程

项目位于**地区**县喀拉布勒根乡。渠道工程起点坐标:E88°44'10.552"、N46°21'17.191",终点坐标:E88°41'4.081"、N46°23'10.372";附属工程起点坐标:E88°48'39.252"、N46°21'39.462",终点坐标:E88°48'30.602"、N46°21'40.741";****中心坐标:E88°48′35.650″、N46°21′40.576″。

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其中改建渠道工程、大口井工程、**护岸工程。

**县汇禾****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改建喀拉布勒根南干渠桩号 7+000~13+750 段渠道 5.40km,设计流量 0.5~1.2m3/s,改建渠系建筑物 27 座(含 11 座农桥、16 座分水闸);**乌伦古**岸护岸 146.4m,采用格宾石笼结构,配套建设格宾石笼护根;重建复原原有大口井 1 座,外径 7.2m、内径 4.0m、井深 7.0m,底部滤料厚 0.9m。

本项目永久占地 5.66hm2(均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临时占地 1.61hm2(含天然牧草地 0.34hm2、灌木林地 0.16hm2、乔木林地 0.08hm2),总占地 7.27hm2。总投资 1026.1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43 万元,占总投资的 13.94%。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划定施工范围,设置硬质围挡控制作业边界,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尽量集中施工,缩短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大风、大雨天气开展土石方作业,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物料堆放底部铺垫防护材料,避免压覆破坏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环保宣传教育,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植物。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对临时占地、施工迹地进行平整,对渠道两岸、护岸后坡等区域撒播乡土草籽(如白茎绢蒿、纤细绢蒿等)恢复植被,对临时占用的灌木林地及时移栽回植或补栽,确保生态系统逐步恢复。

护岸工程施工采用土石围堰导流,施工前对围堰内水生生物进行妥善处置,严禁施工人员捕捞鱼类;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围堰,恢复河道自然形态。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六个百分之百” 要求,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 2m 的硬质密闭围挡,物料堆放全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配备洒水设备,定期洒水降尘,每日不少于 2 次;运输道路沿线适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水泥、石灰等易起尘物料贮存在封闭库房内,土方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并定期洒水保湿。施工营地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 60%,确保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施工扬尘排放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2m×2m×1m)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和车辆冲洗,不外排;沉淀池、施工废水循环利用池须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处理厂处理,化粪池池底及四周铺设土工膜防渗,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并消毒处理。大口井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置基坑渗水,避免污水下渗;渠道衬砌施工确保土工膜铺设完好,防止渠道水渗漏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施工过程中避免机械油污泄漏,一旦发生泄漏须及时采用吸油材料清理,防止污染土壤。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居民集中区周边 400m 范围内严禁夜间(22:00 - 次日 6:00)进行高噪声作业,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须报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群众。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座、隔声罩等降噪设施;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区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合理调配,弃方(7900m3)就近平整至渠道两侧和护岸后坡脚,表层覆土便于后期复垦;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再利用,不可回收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收集箱,定期委托**县环卫部****填埋场处置。施工营地设置 5m2 危险废物贮存库,隔油池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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