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年产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及年产2000吨/年钠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1000吨/年超级微孔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液晶高碳材料及年产2000吨/年钠电池负极材料、2000吨/年锂电池负极材料、1000吨/年超级微孔碳项目
建设地点:**市**市**街道金辉大道中****经济开发区)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项目生产规模为5万吨/年液晶高碳材料、2000吨/年锂电负极材料、2000吨/年钠电负极材料、1000吨/年超级微孔碳。建设内容主要有:储存罐、生产车间建设、萃取分离装置、热缩聚装置、磨粉造粒生产线、碳化生产线装置、自动化成型设备及相应的安全环保设施等配套公共工程建设。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市**街道金辉大道中****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吴总 联系电话: 139****229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采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附带的格式表格。公众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意见调查采取网络下载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公众可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发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请公众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调查表》中留下姓名、身份证号、有效联系方式、经常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本次公示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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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
作者(ZChan,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2-2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