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 传真:****0599
通讯地址:**开发区一纬路24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日期 |
| 金茂**天****商店配套供热工程 | **** | **市**区津滨大道与雪山路**西南侧(**山姆地块内) | ******公司 | ****受****委托,于**市**区津滨大道与雪山路交****商店楼顶西侧预留锅炉房内建设“金茂**天****商店配套供热工程”,项目利用由****建设的预留锅炉房内购置安装锅炉机组,锅炉房主体及燃气管网、供热管道均由****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2台燃气冷凝真空热水锅炉(一用一备)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商店提供冬季生活供热服务。供热面积约25000m2。 | 本项目2台2t/h燃气冷凝真空热水锅炉机组(一用一备)产生的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1根22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排气筒DA001中的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废水包括锅炉排污水、过滤装置排水及软水装置排水经楼顶预留的废水排放口DW001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泵、循环泵等运行噪声,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经预测,噪声源经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后四侧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本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废滤材、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包装物、废滤材经集中收集后,****回收部门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去向合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 / | 2026年2月25日-3月2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