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规划局 |
| 成文日期: 2026-01-29 | 文件编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经济开发区-北部经济活跃区建设,保障土地**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并有效指导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围场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地块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7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规划局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地块位于**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面积89912.25平方米(134.87亩)。
(二)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
项目地块内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89912.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
2、开发强度控制
容积率≥1.3、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3、其他要求
**建筑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通风、卫生、防灾、交通安全的要求规定;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应用应满足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4、停车规划
规划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不低于0.2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0%。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2.0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
5、建筑控制线
**建筑退让国道G111、城市主干路不小于20米,退让省道S256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退让相邻建设用地地块边界不小于5米,并满足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防火、通风、卫生距离的要求规定。
6、风貌引导
建筑设****经济开发区及围场****中心**整体风貌管控要求,与邻近区域景观风貌和谐统一,同时考虑与自身建筑功能相协调,采用现代风格,以灰色、白色为主色调。
联系电话:0314-****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