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审批
河北-承德-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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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围场满族蒙古族****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6-01-29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方案公示
2026-01-2910时21分

****经济开发区-北部经济活跃区建设,保障土地**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并有效指导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开展围场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地块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30天(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7日),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围场满族蒙古族****规划局联系。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地块位于**县龙头山镇国道G111南侧,地块面积89912.25平方米(134.87亩)。

(二)规划内容

1、用地布局

项目地块内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89912.2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1001)。

2、开发强度控制

容积率≥1.3、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建筑高度≤24米。

3、其他要求

**建筑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通风、卫生、防灾、交通安全的要求规定;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应用应满足地方相关政策要求。

4、停车规划

规划机动车停车泊位按照不低于0.2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应低于100%。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2.0泊位/100m2建筑面积配建。

5、建筑控制线

**建筑退让国道G111、城市主干路不小于20米,退让省道S256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退让相邻建设用地地块边界不小于5米,并满足相关法规、技术标准有关防火、通风、卫生距离的要求规定。

6、风貌引导

建筑设****经济开发区及围场****中心**整体风貌管控要求,与邻近区域景观风貌和谐统一,同时考虑与自身建筑功能相协调,采用现代风格,以灰色、白色为主色调。

联系电话:0314-****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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