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结合**区公务用车情况,本次项目拟采购2家社会车辆租赁服务企业入围,入围供应商****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类事业单位和驻区单位等公务出行用车提供社会化租赁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服务年限为2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对年度服务考核不达标的服务商不再续签。
服务要求:建立健全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完成服务工作,服务质量达到用车人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不存在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标书代写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曲****社区****集团内)
方式:网上获取,潜在供应商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到****现场获取或发送至****@qq.com邮箱获取,并进行电话确认(184****253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不全或无效的不予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省曲****社区****集团内)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9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省曲****社区****集团内)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https://www.****.cn/)”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赵副
联系电话:184****8382
地 址:**市**区**街道**西路28号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曲****社区****集团内
联 系 人:阮师
联系电话:184****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