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审〔2025〕178号
****委员会
关于**县建**春晓村5社李家外槽至杨友富烤烟房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县建**春晓村5社李家外槽至杨友富烤烟房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府函〔2025〕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车购税投资计划(第一批)及建设考核任务的通知》(**交运发〔2025〕14号)、《关于建****村6组(魏家梁子至烤烟房至向天明处)公路安全出行等4个项目建议书的行业审查意见》(**交运建管〔2025〕25****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财农〔2025〕197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建**春晓村5社李家外槽至杨友富烤烟房旁公路安全出行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建**春晓村5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硬化道路1.2km,宽4.5m,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及安全防护工程等。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07.95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奖代补”资金及2025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八、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7月9日
抄送: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委,******局,****环境局,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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