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水利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12-2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润腾科技发****公司
地址:**自治区通****办事处三委中远小区1-9、2-9
被投诉人 1 :****
地址:**市江东中路2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春晗路111号4楼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安全帽)制造商为“**达林****公司”;结合招标文件产品参数,发现产品(安全帽)属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标注认证目录产品,需要工业生产许可证,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达林****公司”未取得产品的工业生产许可证,从而说明“**达林****公司”并不能对产品进行生产以及流入市场销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产品(投光灯)制造商为“海洋王****公司”;“海洋王****公司”****公司公示了自身2024年最新年报,公示报告数据显示其为大型企业“海洋王****公司”自身为大企业的情形,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属于提供虚假声明以谋取中标,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据《****政府采购法》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财政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