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 必须全面覆盖机械系统检查、润滑、调试;电气系统检测、绝缘测试;所有安全装置(如门锁、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等)的效能测试;运行性能(如平层精度、舒适感)优化及预防性维护。
1、院方****公司依照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公司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公司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公司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公司人员,****公司更换人员。
3、维保公司的维护保养达不到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院方有权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署不认可的相关意见。
4、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5、具有****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证,并向院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6、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电梯使用情况、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维保时间间隔不超过15日。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7 日通知院方并经院方同意后方可调整,并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超过15日。
7、维保公司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应当在中标后对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确认,发现上个维保合同履行有效期内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书面通知使用单位,并及时进行维修。维保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完好状态。
8、维保公司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保公司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维保公司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 30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9、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维保公司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10、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少于二人。
11、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院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12、根据院方的故障统计记录,维保公司应每季度至少向院方提交一份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3、维保公司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在院方的配合下,负责完成检验检测中发现的、属于电梯本体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14、维保公司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院方。应当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5、维保公司与院方签订合同中日常保养期限不能少于一年。
16、维保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17、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
18、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19、在维保电梯过程中,若需更换的损坏材料单件费用不超过500元,****公司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20、档案与资料管理: 维保记录必须实现电子化管理,便于院方随时调阅核查。合同期内应妥善保管电梯技术资料,合同终止后必须全部、完整交还院方。
21、报告制度: 维保单位需每季度向院方提交一份详细的故障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故障统计、原因分析、整改措施、预防建议及设备运行状况评估。
22、培训与演练: 每年至少为院方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一次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全力配合院方完成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的技术支持工作。
23、年检配合: 负责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负责完成检验中提出的属于维保范围的整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