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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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63453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经济开发区油罐车蒸洗服务项目 | ****经济开发区长义街11号 | **** | 中环联(黑龙****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位****经济开发区长义街11号。本项目**3个洗车位、1台1t/h燃气锅炉、1座污水储罐、库房、办公室、配套设备等,项目设计年总清洗2500辆。**18.72㎡危废储存库一座。本项目仅对运输油罐车进行清洗,不清洗其他化学品车辆。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清洗废气。锅炉烟气采取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0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排放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限值要求;清洗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排水、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站处理;清洗废水及初期雨水排入废水箱,经“隔油+气浮”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排入污水储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固体废物有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含油污泥、废弃的含油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和污油。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厂区内存放,交由厂家回收处置;废弃的含油劳保用品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污油、含油污泥采用专用容器密闭分区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点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防渗、防雨、防泄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