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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店(个体工商户)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店(个体工商户)项目
建设单位:****店(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省**市**市文化街孟庆来住宅楼3号
建设内容:****店(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范围:动物诊疗、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等,本项目不接收传染病动物(进院采用荧光检测判定动物是否携带传染病,如发现动物携带传染病,立即转院),不涉及传染病治疗。本次扩建项目利用店内二层空置房间,新购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设备设施,诊疗手段增加动物颅腔、胸腔或腹腔手术,预计年手术动物30例,新增住院动物20例/年。建成后全院预计年接诊动物200例,年住院动物20例,年手术动物30例,不涉及宠物洗澡美容、宠物寄养服务。一层主要设置①动物用品及动物饲料兼营区域:吧台及前厅;②动物诊疗区域:诊室、DR室、药房、输液区、化验室;③卫生间等。二层设置①动物诊疗区域:手术室、隔离室、住院部;②固废贮存区域:危废贮存点、一般固废暂存处。本项目不设置员工食堂、宿舍、浴室等生活设施,员工用餐外送。
竣工日期:2026.2.25
调试起止时间:2026.2.26-2026.2.27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77****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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