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力量,坚持聚焦服务小农户,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大力推广农业生产托管经营方式,发展服务带动型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及乡村全面**。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扎实推进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自愿申报、公正、公平、公开、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组织。
二、遴选对象
依法在市场监管、民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具备为小麦、玉米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条件,具有一定规模和服务能力的农业企业、****联合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合法市场主体。
三、遴选条件
1. 主体资格合法:注册登记1年以上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关内容,经营状态正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2. 服务经验达标: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1年以上(上一年度服务面积大于50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服务组织可适当放宽条件 。
3. 服务能力匹配:拥有与服务内容、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农机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服务场地,设备具备合法合规证明,操作人员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
4. 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安全作业、档案管理等制度,能规范记录服务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会计核算规范,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
5. 信誉评价良好:近1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及不良信用信息,在服务对象中认可度高,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6.县级以上示范性级别的申报对象优先。
四、服务内容
支持小麦、玉米耕、种、防、收四个环节进行单环节、多环节服务或全程服务(各服务组织根据服务能力申报托管环节)。
五、遴选程序
1. 自主申报:申报主体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或线下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设备购置凭证、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制度等(具体清单见附件)。
2. 乡镇推荐:所在****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级主管部门。
3. 县级评审:由农业农村部门******小组,重点核查主体资格、服务能力、管理制度和信誉状况等,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场所与设施、上一年度项目资料及会计记账凭证、财务账簿)。
4. 公示确认:评审****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无异议后纳入名录库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六、申报要求
1.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
2. 材料报送: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服务中心204办公室。联系人:王奋荣(189****5066)邮箱:****@126.com
3. 注意事项:申报主体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5年内不得参与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七、名录库管理
1. 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纳入“黑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不达标、违规操作的组织予以清退。
2. 未进入名录库的组织不得承接财政资金补助类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需求方可从名录库中择优选择服务主体。
八、监督举报
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453,举报邮箱:****@126.com)
附件:1.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申报表
2.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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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