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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申请**〈******局****管所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有效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有关规定,同意将《**********局****管所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审〔2023〕4号)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2月7日。
二、除上述调整外,其余事项仍按(巴发改审〔2023〕4号)、(巴发改审〔2025〕25号)的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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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