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25 |
| 名称: | ****蜜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 |
| 主题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批准《****蜜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6日至3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花园县环保大楼,邮编:515400
联系电话/传真:0663-****5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蜜饯生产项目 | **** | **省**县产业园入园西**侧B-08-01-01地块 | **** |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蜜饯400吨,其中西梅200吨/年、青梅200吨/年,本项目属于**项目,总占地面积18000.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538.34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E116°2′51.850″,N23°27′32.121″。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项目营运期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 2、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生产过程和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少量恶臭异味无组织排放 4、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材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项目通过网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